(三)评价
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 某一职位的合格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所需人数的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将决定是否增加考试。 附加测试仅用于筛选,不会包含在结果中。 详见邯郸学院武安分校。 网站通知。
评价方法:
1.个人基本信息(满分10分)
科研及学术成果加分:发表的论文、课题应与应聘职位相关。 每篇在省级期刊发表的论文计1分。 发表的核心期刊和检索文章根据学校科研文献每篇评分1-5分。 积分(三大检索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第三作者3分;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第三作者1分)。 国家级项目前三名得3分,省级项目前三名得2分,其他级项目前三名得1分。 各级主办方将在原级别基础上额外获得2分。 最高上限为 10 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将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首先,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根据指定题目进行试讲(题目提前3天在邯郸学院武安分校网站公布)。 试讲时间为15分钟。 同一职位的试讲和答辩问题都是一样的。 ; 随后专家评委提出问题(根据岗位试讲主题确定),考生进行回答(时间5分钟)。 根据每位考生的具体试讲和答辩情况,采用“体操评分”的方式,根据评价要素进行综合评分。 实行百分制,当场评分。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数作为面试分数。 最低合格分数为 60 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晋级下一阶段。
3. 总分
总分=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分。
所有考核结果将于考核结束次日在邯郸学院武安分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检查
按照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拔计划报考人数与实际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报考人选谁将进入体检。 总成绩在比例内垫底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基层勤务人员四个项目、具有较高学历(学位)、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如果结果仍然相同,领导团队将研究并进行额外的测试。
往届生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邯郸学院武安分校网站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主要考察考生个人档案(三年龄、两背景、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并进行复核申请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入选体检名单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1日至8月5日期间携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就业协议、注册证明到邯郸学院武安分校核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的,将不进入体检。 对审核通过者集中安排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检查,主要检查2020届毕业生个人档案(三年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业成绩等,并对评价资格进行审查。 未按规定核实、核实不合格、体检、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报销。
(五)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将分批公布,并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就业情况
公示中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且有实质性证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问题严重暂时难以核实的,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会同主管部门提出就业意见,由邯郸幼儿师范学院(筹)和主管部门提出就业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为办理就业、调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邯郸幼儿师范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取消。 专任教师聘任后,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未按时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再续签教师聘用协议。
进入公示阶段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将不再填补。
五、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违反选拔招聘纪律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录用后被发现违反公开选拔招聘纪律的,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聘用全过程。 任何环节发现候选人不符合选拔要求、伪造、变造各类证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拔资格,情节严重的,严肃查处。 责任。
(四)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与候选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拔招聘公平性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加试)、考核、体检、考察、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拟聘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三)如通过本次选拔无法完成年度选拔计划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组成选拔小组前往培养单位选拔或推迟选拔。 选拔职位和条件发生变化的,重新申报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四)咨询热线(工作时间):0310-5530600(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
监督举报热线(工作时间):0310-6269879(邯郸市纪委驻邯郸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录:
1.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科)2020年公开选聘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docx
2.邯郸幼儿师范学院(预科)2020年公开选拔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邯郸学前师范学院筹备处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如果校招提前收取考试费和报名费,请您慎重考虑,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