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3号)》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事项
体检时间:6月28日(周日),考生早上06:00集合。
集合地点:梅河口市和平街道惠民路1353号梅河口市中医医院(原铁路医院)一楼。
体检人员:按照《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3号)》要求报名、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总成绩达到及格线的,排名从高到低。 体检候选人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人员详细情况见附件1。
2、体检要求
1、体检时实行封闭制度。 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
2、体检前一天请充分休息,不熬夜,清淡饮食,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用影响肝肾功能的药物。 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 检查前请禁食8至12小时。 体检当天早上不要吃或喝任何东西。 体检当天建议穿休闲运动服等易于穿脱的服装,尽量避免佩戴金属、亮片等。
3、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或准考证)和体检费(费用自理,现金每人500元)。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期间,考生如有冒充、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体检和录用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
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3、提交材料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障每一位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和通知如下: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一)体检前提交材料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由招录单位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8:30至17:00期间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和正文均为“应聘单位+职位名称+提交材料的候选人姓名”(例如:梅河口市中心医院+临床医生2+张三提交材料)。 请将所有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方式制作成图片文件。 图片必须正确、清晰、尺寸适中。 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 所有图片均应打包并压缩为 RAR 或 ZIP 文件。 提交材料包括:
1、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点统计表。 格式见附件2。
2、“防疫健康信息码”截图。
3.《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给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本通知发布后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记“防疫健康信息码”,并查询“通讯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信息码”非绿码考生及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体检前14天内有出国(境)旅行史且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须于6月22日如实告知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核实后,决定是否推迟体检按照梅河口市疫情防控要求。
2、体检当天,考生入院时须提供“全国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并签署健康承诺书。
3.考生到达医院后应全程服从管理,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4、考生必须按照要求主动测量体温。 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当日体检,另行安排。
5、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返)梅州或往返考场时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6、随着COVID-19疫情的动态变化,体检时间和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考生发现自身有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举报。 体检结束后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不再受理此类报告。
附件1:2019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公告第3号)中心医院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2: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点统计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