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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教育局 公示公告 2023年度泰安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1、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员不得申请;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获得的学历应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违纪违法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被认定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不准聘用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4、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三)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主要由招聘单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本单位需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制定。 申请时,以申请人获得的毕业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申请人在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获得国家认可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毕业证书结合使用。 申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2.学历要求。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境内(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2023年7月31日,办理聘任手续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之前获得;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留学归来且尚未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可以采取“承诺+空缺”的方式,让其优先参加考试,并在体检时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其他可以申请的情况。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取得大陆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均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招聘岗位

2023年泰安市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可参见《2023年泰安市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附件1) ,以下简称“持仓汇总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本次招聘报名起点为研究生岗位,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实践技能大赛一等奖者放宽至本科生。

3. 注册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程序进行。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2023年泰安市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附件2)中的宣传册及相关注意事项。 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证明其报名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在整个申请过程中的言行将成为政治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2023年4月4日16:00

咨询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申请人须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申请人可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最后一项将自动替代前一项。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023年4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变更为其他岗位,且不得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质,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找。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期间,应当及时检查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网上初审是根据申请人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招聘资格的最终依据。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修改)申请信息后2小时、2023年4月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4月5日16:00前向招考单位或泰安市教育局举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2023年4月6日16:00

资格预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恕不退款。 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泰安市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申请市级学校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费用为每科每人40元。 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按规定程序办理减费手续(具体见附件2相关规定) )。

笔试比例为1:3。 报名完成后,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的,拟招聘1人的,招聘岗位将被取消; 拟招聘两人及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减少和取消招生计划将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已缴纳被取消招聘职位费用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职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申请变更只能进行一次。 请应聘者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在付款成功后保持沟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指派专人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核结果负责。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在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法规。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4.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和教学方法等相关知识。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规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相同)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我们将另行通知。 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

(二)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向招聘单位公布。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 若笔试通过人数尚有空缺,则取消招聘计划; 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达到本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体检范围者面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补考。 如需组织额外测试,将另行公告。

5. 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体检期间,与体检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委托他人接管体检,或者调换、更换检测样本等行为,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对同一岗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检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纳入考察范围。 招聘单位成立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检查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等,并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进行审查。 检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检查对象,撰写检查材料,作出检查结论。 检验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将不再填补。

七、公告及招募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市教育局和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影响就业的,将不予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用人单位将就业意见报市教育局批准,然后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级事业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开考试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 招聘学校必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短服务期限或者与聘用人员另行签订最短服务期限协议。

八、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希望申请人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项

本市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应聘者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对失信的应聘人员将记入泰安市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发布的宣传册、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热线:详见《职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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