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级别如下:
1. 国家级正职:一级。
2.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3.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4.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5.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6.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8.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
9.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10.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此外,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等也有各自不同的职务级别。如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二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乡科级正职等。具体职务级别需要根据职务名称和职级名称综合判断,可咨询公务员考试相关人员了解详细信息。
国家公务员级别表相关信息如下:
1. 国家级正职有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 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 省部级正职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机构和部门的正部级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省部级正职是高级干部)。
4. 省部级副职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机构和部门的副职领导(省部级副职是副高级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以及国家正部级企业中层管理干部。
具体职务等级和对应的级别如下:
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级;
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级;
一级调研员:对应正处级;
二级调研员:对应副处级;
三级调研员:对应正科级;
四级调研员:对应副科级;
一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级(实际等同于二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任科员:对应助理级(即第十二级至第十四级)。
此外,还有乡科级正职(第十一级至第七级)、乡科级副职(第十三级至第九级)、主任科员(第十二级至第十一级)、副主任科员(第十级至第八级)和科员(第九级)等职务等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可参考官方发布信息。
国家公务员级别表注意事项如下:
1. 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晋升基本要求是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表现良好。
2.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务性质与级别层次对应,另一种是职务与级别的对应。职务性质与级别层次对应关系为:中央军委主席:一级;中央军委副主席:二级至三级;中央军委委员:三级至四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还要考虑实职与非实职的区别,如中央军委机关部门部长为三级干部,但可能会高于或低于三级领导职务的同职级干部。
3. 晋升基础是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奖励和表彰,奖励和表彰次数越多,级别晋升的基础越好。奖励表彰次数和任职年限是级别晋升的两个门槛,如果满足条件,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晋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