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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师招聘】2024年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体育教师和管理岗位实施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学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留学回国人员所修读的专业,将由用人部门审核确定,重点关注专业内容的精髓,这两类学校的申请者将其专业方向与规定的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辅修专业的,应当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

5、非津津籍来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在津落户条件; 外省市人员须遵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社会工作者必须能够办理转职手续;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案件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作弊并处于停职期间的;

4、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符合岗位要求,被学校认定为不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

4. 公开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考试由我校与其他市属高校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 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注册网址: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科-左下角“社会化委托考试”栏进行报名。

特别提示:

1. 学校在报到注册阶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报到系统外任何人提交或转发的任何材料。

2、请详细填写您的简历信息。 提交前请检查是否有乱码。 若因个人疏忽而导致信息不完整或出现乱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3、应聘和填写简历时,应体现担任大学或研究生级别学生干部的经历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或经历。 简历信息不齐全,影响资格初审的,审核不通过。

4、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按时在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招聘岗位计划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被取消职位的原申请者可以在2024年3月2日9:00-16:00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申请人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024年3月1日16: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起至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三)考试

1、专职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专业理论知识。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科目类别为辅导员类(F类),满分100分; 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于2024年5月10日公布。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和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每个职位将确定面试候选人。 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提供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注册前须取得上述证书。 届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申请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上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因笔试成绩相同而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将合并面试。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下一阶段招聘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考试成绩。

2.体育教师岗位。

体育教师岗位考核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类别为社会科学与技术(乙类)。 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于2024年5月10日公布。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和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上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提供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注册前须取得上述证书。 届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申请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因笔试成绩相同而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将合并面试。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下一阶段招聘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缺。

面试分为庭审和答辩两部分。 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体育专业技能、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等。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对岗位专业知识、体育专业技能、教学技能、基本教学技能等的掌握程度。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试讲及答辩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上公布。

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答辩环节的及格分数是60分。 答辩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晋级下一轮。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制)×40%+面试成绩(100分制)×60%。

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考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测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体检考生可参加学校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或在3个月内提供省级三级医院参照国家统一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未能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的,将没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

(五)政治审查和检查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治审查和考察流程。 考核方式:通过函授、实地考察、个别面谈、严格审查个人档案等方式,对申请人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对申请人进入参加具体的岗位实习和工作。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道德素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考察结果将作为录用的参考。 同时,将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通过政治审查和考察后,才能进入公示程序。

学校依托国家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工进行准入查询。 查询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拟聘教师丧失、吊销教师资格的信息,以及拟聘用教师的性侵犯罪信息。 拟聘用人员录取询问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告知被询问人不予录用的理由,并有权申请复核。

(六)宣传就业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集体研究,选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披露范围与招聘公告范围一致,披露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反映影响就业问题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予以暂停聘用; 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学校与用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招聘人员应当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岗位岗位统一安排。 岗位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申请人应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相应手续并向我校报告。 有特殊情况的,须向人事办公室提出申请。 未经学校同意,申请人逾期未报告的,我校可单方面终止聘用协议或终止人员调配程序。 新教师应当服从学校安排,自上岗之日起在班级工作2年,其中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1年。

在体检、考察、公告、签订聘用合同等阶段,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择优选聘该职位。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需要更换的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要严格执行体检、检查、公示等相关程序。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 申请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1号) 6)、《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不可抗力因素

在招聘各阶段,应聘者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的,将在市教委和我校公开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联系人:郭老师、韩老师

监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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