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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事宜公布

  

依照《呼和浩特市2021年事业单位选拔职员整体计划》、《呼和浩特市教育领域2021年招募教职员工具体安排》以及《呼和浩特市2021年针对性招募免费师范生工作计划》,现将此次招募活动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选拔公费师范生共152人,具体信息可查阅《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选拔公费师范生职位清单》(简称为《职位清单》,参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对教育事业怀有深厚感情,立志成为教师,恪守教师行为准则,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心理状态良好,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技能,可以胜任教学任务。

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未落实事业编制的往届公费师范生,他们需要拥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还必须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允许跨专业报考,详细情况请参考《招聘岗位表》。

报名者必须获得对应的教师从业资格证明,该证明需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获得。

语文教师职位必须拥有二级甲等或更高等级的普通话能力证明,其他学科教师职位需要具备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的普通话能力证明。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选拔或事业单位公开聘请过程中,一经查实存在作弊等严重违背录用、聘用规章行为的人,若处于禁止参加考试的阶段。

现役军人, 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即列编招聘人员, 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也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还有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录取后在读人员, 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022年或者更晚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以及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6.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方面说明,2021届高校毕业生,其学历和学位的获取,须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以当面登记为途径进行。登记时段为2021年3月15日9时到3月19日17时。登记场所依据《招聘岗位表》确定。每位申请者仅能申请一个职位。申请者需依照规范如实填写《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登记表》(简称为《登记表》,参看附件2)所载信息。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提交由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部门联合盖章的证明文件。

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证明电子登记表,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操作,验证时段须在实地核查完毕之前仍然有效。

4.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查报名资格。初步审核在报名地点同时开展。符合参选标准的,不能阻挡登记,不符合参选标准且审核未通过的,须尽快通知申请人。

咨询《招聘岗位表》里涉及的专业要求、学历标准、学位规定、其他资格以及备注说明等事项时,请参照该表公布的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面试过程包含授课和问答两个部分,会划定一个最低合格标准。凡是面试表现未达标的应聘者,将不能继续参与后续步骤。这个最低合格标准由负责招聘的部门制定,并且会在面试的通知文件中告知大家。

(四)蒙汉双语职位面试试卷包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的题目,面试时回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语言文字部分”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

语言类专业的教师岗位考生在面试时,需要运用普通话和对应的专业语言。其余类别的考生,则必须用普通话来应答问题。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如果某个职位的应聘者中,总成绩相同且位于末位,则需进行加试来区分,加试的具体方式由负责招聘的部门决定,根据加试结果来排名,最终等额选出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的人员。

(六)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和考核

该项检测任务由负责招募的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实际执行,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由市人事考试工作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选定。体检内容或规范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文件执行,同时参考相关操作手册,并遵循《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进行。

体检记录依据行政级别送交市或旗县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者若因无合理解释而错过体检、体检未能通过、在检查环节作弊、掩盖关键健康状况等造成检查数据失真,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并启动后续补选程序。

应聘者对当天、现场无法再次核验的体格检查项目数据存疑时,可在收到体格检查结果告知后七天内,向负责招聘的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该机构负责安排应聘者复核,应聘者可进行一次复核,最终体格检查数据以复核结果为依据,负责招聘的机构若对体格检查结果存疑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也在收到体格检查结果告知后七天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核

这项考核工作由负责招聘的部门具体执行。评估工作依据德行与才能并重的原则,参照预定岗位的具体需求,运用多种方法,深入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道德水准、是否守纪守法、能力与素质、工作实际状况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度、报考资格的实际情况是否属实,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事项。报名者未能通过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机构的党组织经过商议,决定取消其录用资格,若考核者放弃参与或考核未达标,则按顺序进行补选。

报名者须于二十天内递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遇到特殊情形,若报名者申请,且招聘单位的管理部门批准,递交文件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倘若未经许可且未能准时递交文件,即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顺序进行补充选拔。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将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名单。公布后,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期限为七天。举报时需使用真实姓名,客观陈述问题,同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公告结束之后,若未发现任何疑虑,或者反映的情况不会对录用造成阻碍,就着手完成录用流程;倘若存在重大问题且已有确凿证据,则取消其录用资格,依照规定启动替补程序;如果存在重大问题但短时间难以核实清楚,或者难以排除,就先搁置录用,等查清事实并得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录用。经过公示,已经确定录用的人员,要依照管理权限,持市(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发的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文件,去办理相关的录用手续。

应聘者须按时到岗报到,若逾期未到,则视作主动退出,其录用资格将予以取消,该空缺职位也不再进行补充招聘。

2021届毕业生若无法准时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若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已参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考试并被录用,需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或已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需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达的聘用文件为准,此类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启动递补程序,此外,若应聘者聘用通知下达前已进入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并完成报到注册,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申请者在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当天尚未获得对应教师资格证明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随后进行补选。

受聘人员需遵循规定开展试用阶段,此阶段归属于聘用合同的期限之内。若试用阶段表现达标,即可获得正式录用资格;若表现未达标准,则取消录用资格。因试用阶段(涵盖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表现不佳而被取消资格的,原先空缺的职位将不再进行填补。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办法,公费培养的学生需要履行六年服务责任,应聘到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提交的聘用申请表上,备注部分必须写明承诺服务的具体年限,另外,应聘者还要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服务期限的正式文件。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过程设有回避机制。应聘者与招聘人员在此次选拔中的违规行为界定及处置,须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开展。

八、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增强应征者的诚实观念,制止考试请托、作弊等违规操作,保障此次录用流程的公平合理,应征者需在登记阶段签署保证书,同时构筑应征者考试诚信记录库。

审查报名者的资格认证自始至终伴随招聘活动,任何环节若察觉报名者存在不实行为,一经核实,立刻取消其对应资格。对于违反规章的已录用职员,一旦证实,将终止雇佣关系,并安排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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