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隶属于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是一所省级示范性实验幼儿园。为了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园教育事业的长期发展,依照《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引进教职工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经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的批准,现将我园2020年度教师招聘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幼儿园专任教师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2020届全日制学前教育或其他专业师范类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状况良好,恪守法律法规,对学前教育事业充满热情。
2.具有高中经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持有或正致力于获取对应学科和教学阶段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规定,资格证书的获取期限可以适当放宽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然而,必须在被录用后,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依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2020届的毕业生需准备《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全日制普通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其他类型的毕业生,则要求他们已经拥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我国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学历证明文件。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预审环节在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的指导下展开,并由新北区银河幼儿园负责具体执行,具体事宜包括:
1.报名方式
所有满足基本要求的人员需提交附件一《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2020年应聘者信息汇总表》、个人电子版简历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并将这些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
3.资格审查
新北区银河幼儿园计划在2020年6月12日之前对求职者进行初步的资质审核,随后将公布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并向他们传达面试的具体要求。
面试参与者需在规定时间前往位于衡山路22号的银河幼儿园办公室领取考试凭证,并在此同时支付每人90元的考试费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环节:经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求职者,在领取考试凭证的同时,敬请出示以下所需文件:
2020届的毕业生需要提供:①个人身份证件;②由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就业协议书;④大学期间各科成绩单;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岗位职业资格证(如正在申请,则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相关的荣誉证明;⑦一张近期一寸的证件照。
2019届尚未完成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件,②学历或学位证明,③由就读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就业协议书,⑤在校期间各科成绩记录,⑥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⑦相关荣誉证明,以及⑧一张近期一寸个人证件照。
3.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
对于任何通过虚假手段或不符合报名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一旦查证属实,将剥夺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需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将采取理论测评、专业技能评估以及活动策划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的专业测评则会依据各专业特点来设计相应的考核内容。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法:分理论考核、专业测试、活动组织。
理论考核通过笔试进行,持续时长为120分钟,涉及范围包括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相关理论,以及教育学与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实际应用。
专业测试包括故事讲述、自弹自唱、观察记录与绘画、舞蹈等环节,学前教育专业的考核内容以此为准;而其他专业的考核内容则需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另行制定。
活动安排包括组织教学活动与研讨交流:考生需策划并实施一场时长15分钟的游戏或讨论活动,活动面向15至20名幼儿;活动结束后,所有考生需参与一场无序的教研沙龙。
成绩揭晓:考生的总体得分以百分制为标准进行评定,具体分配为理论考试占比30%,专业测试占比30%,活动组织占比40%,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完成之后,预计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在新北区银河幼儿园的官方网站上公布通过考核并需进行体检的名单。
五、体检
依据综合评定结果,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数量的1:1比例挑选体检对象,这些体检对象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地点接受体检。体检的标准将依照《幼儿教师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规定完成体检,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示
在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的官方网站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设定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若候选人符合聘用要求,将为其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对于存在严重问题且证据确凿、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候选人,将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将同幼儿园达成就业协议并签署劳动合同,相关录用手续将由新北区银河幼儿园负责办理。
录用考核通过后,可享受本园内教师见习期间的薪资待遇。见习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续签聘用合同;若考核不达标,则终止劳动合同。
八、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
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0519—85127371
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园长室0519—85111597
九、本简章由新北区银河幼儿园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钱老师,薛老师
附件>>>点击查看
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2020年度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求职者资料汇编文档.docx
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