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每位应聘者限 1 个名额。申请人必须真诚申请考试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如实提供报到材料,认真比对岗位条件的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的要求,请不要报到并参加考试,凡参加过考试的,成绩将无效。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需亲笔签名);
2. 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电子身份证照片一张;
3、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 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外国学位证书》或《香港学位证书》; 澳门及台湾“认证书。
如果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则必须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您毕业的机构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以及研究生院专业设置的说明。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应提供单位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证明;
6.符合所申请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党组织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中共共产党员证书。
6. 资质审核
(1) 本次招聘实行诚实申请,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2024年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职工公开招聘登记表》上签署个人承诺栏。如因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的,应聘者应承担责任。
(二)入围候选人在参加专业考试前,须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保持您的联系信息畅通无阻,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而无法联系到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已公布岗位要求的资格,经核实一经查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7. 评估方法
(1) 考核采用笔试、专业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的 20%、30%、50%,采用 100 分制。总分计算公式为:考核总分 = 笔试成绩 ×20% + 专业考试成绩 ×30% + 面试成绩 × 50%(总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3)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的专业测试员(最后一名将以相同的分数入围)。法务岗和研究岗主要考证书写能力,采取答题纸的形式;宣传帖主要考验宣传推广能力,采取演讲的形式;软件规划岗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采取实际作的形式。
对于笔试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 6:1 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以上的应聘者将入围专业考试。
对于因专业考试取消或放弃而造成的空缺,对本岗位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以上的未入围人员,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填补。
考生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当没有人可以替代时,将组织现有的入围人员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当天暂时放弃的人员将不予替换。
(4)面试:根据笔试和专业考试转换后的成绩之和,按照新入职人数由高到低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官(最后一名将以相同的分数入围)。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考验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交际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应根据笔试和专业考试转换后的成绩之和,按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填补。当没有人可以替代时,将组织现有的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临时放弃的人员不再被替换。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 3:1 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 75 分或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五)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时间地点、专业考试、面试入围名单、入围分数线同步在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微信公众号和“江西人才招聘网”报名网站同步公示。未在各部分考试的指定时间和地点到达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8. 体检、检查和宣传
(1) 体格检查。根据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未到场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需要诚实的身体检查,一经查实,欺诈者将被取消资格。
(2) 调查。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考察政治素质、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等。
(3) 宣传。对符合检查条件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为期 7 个工作日。
(4) 补充。因体检、检查、宣传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应聘者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岗位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填补,替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检查、宣传。因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9. 就业和待遇
(1) 就业。考核、体检、检查合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开除。
(2) 治疗。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的设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