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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师招聘103人公告

  

为适应海珠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2009]139号),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03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职位列表|职位列表】

中学教师2人,小学教师83人,幼儿园教师12人,启能学校教师4人,少年宫教师2人。

2. 候选人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社会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与所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专业必须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

4、中小学、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资格和技能要求。 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小学教师以上资格,报考中学教师必须具有中学教师以上资格),并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与所申请职位相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籍准入条件;

6、身体健康;

7、无违法违纪行为;

8、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二)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A、幼儿园教师岗位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一系列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具有境外(境外)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B、中小学、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务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一系列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后出生);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10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本公告所称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幼儿园、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幼儿园、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讲师;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幼儿园、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

(三)申请汉语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2A级或以上。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有效休学协议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常毕业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通过普通话水平考试——报考汉语教师岗位须达到2A级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达到2B级及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于专业英语四级);

(四)师范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大学、学院出具的师范学历证明原件; 非师范毕业生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相关证书原件。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毕业生,无需提交师范学历证明。

(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毕业生必须承诺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才能成为正式教师。 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劳动合同。

3、曾在港澳地区留学或留学归来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国外。 曾在港澳地区留学或留学归来的申请者,报名时毕业不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1年以上的,视为社会工作者。

三、招聘方式

(一)注册【快速注册入口】

1、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周日)上午9:00至3月14日(周三)下午17:00。

3、每位申请人限报考1个职位。

4、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后方可开始考试。 若达不到该比例,则按比例减少招募人数。

5、打印准考证:已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19日(周一)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恕不另行通知。 【打印入场券入口】

(二)考试

1.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三)笔试内容:中小学、七能学校、少年宫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育及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

(四)笔试题为客观题,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不进入资格审查)

(五)2018年4月2日(周一)17:00后,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招聘专栏()政府门户网站笔试成绩在教育局栏目( )和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海珠人才栏( )公布。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海珠人才专栏下载填写《考生成绩查询登记表》,提交至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成绩复核。 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查询。 分数核实范围仅限于:分数的计算、求和、评分是否存在错误; 回答没有考试成绩的客观问题; 以及违纪、违纪、异常情况的记录。

2.资格审查

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和拟招聘岗位的数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数按照人数分段计算职位空缺。 具体计算函数为:见附件。

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数,y代表合格候选人数。

资格审查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该职位笔试全部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格式),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8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 申请人应符合所招聘职位的资格要求。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空缺职位由笔试合格者按递减顺序递补。 资格审查材料不予退还。

3.面试

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听课或试教的形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低于60分的申请人,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每位候选人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将当场书面告知候选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考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组成。 综合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决定参加体检。 未在招考单位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医院推荐复查的考生,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依次填写候选人。 体检合格者将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计划生育状况等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验证你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人资格的人员中填补。

四、公告及招募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珠区政府门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招聘栏和海珠区政府门户教育局栏公布。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非广州注册的社工,需要申请人才引进迁往广州的,须提供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 所有人员上岗前须提交计划生育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经考核考核录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实行人事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 任职期间,您将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 同时实行试用期。 非新员工试用期为半年,新员工及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合同。

5、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职位暂时无法提供中高级职位及福利。 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职位。 录用后只能录用为初级职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单位出现中高级职位空缺后,可通过竞聘的方式享受相应待遇。 专业技术岗位福利。 具有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拟聘用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省外人员的,须按照《关于确认广州市外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归人社函[ [2011]第335号)经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录用。

(三)本次招聘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区教育局可根据本区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 分配工作通常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四)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证件、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就业资格的;

2. 申请人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中作弊的;

3、受过党政纪律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本次招聘联系电话:或(资格咨询)、(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2:30-5:00。 监控电话:.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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