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各自学考试主考院校:
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为目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这份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自学考试的实际实际情况,就对现有自学考试专业名称等相关内容作出调整,现在告知如下有关事项:
一、专业调整范围
在我区,目前仍然处于开考状态的各个专业,其中涵盖了即将于2021年停止考试的四个专业。
二、专业名称调整
目前,我区开考专业里,有部分专业,其专业名称不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也就是以下简称的《专业清单》的要求,原则上要按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来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调整对照,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专业名称调整时间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以前,那些开考的各个专业计划,以及申请毕业的考生呢,依旧是按照原来的那个专业来进行考试以及毕业相关流程;在2021年6月30日之后呢,开考专业的名称以及毕业所启用的就是新的专业名称了。
四、专业类型调整
依据《专业清单》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划分为“专科”、“本科(专升本)”这两类,原本存在的“基础科段”专业被改造成为“专科”专业,“本科段”专业转而改造成为“本科(专升本)”专业,并且专业名称之下不会再设置专业方向。
五、专业计划调整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陆续发布新版专业计划之举,我区各专业考试计划会当相应予以进行调整,会在2021年下半年着手开始执行,并且会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过渡期内各专业考试计划调整
针对我区当下呈现出的开考专业数量众多,考生人数较少,且考试课程分布范围极为广泛的特性,于新旧专业过渡的这段时期内,拟定生成了各专业考试课程相互认可以及顶替的方案。此方案属于新旧专业清单发生变更时的过渡性政策,仅仅适用于2016年以前我区处于在籍状态的自考考生,在2021年下半年新旧专业过渡期完结之后便停止执行。
1、对本科层次专业而言,各专业的公共课属于必考课程,其余课程能够选考同层次、且同类别(专业代码靠前两位是一样的)的其它专业课程来进行顶替。对于那些已经完成了大部分专业计划课程,仅仅剩下个别专业考试课程的考生,应允其使用我们这个区选定国家公布的本科层次公共课或者共同课(查看附件二)来顶替。顶替的门数不可以超过三门。
2、专科层次的专业在2021年下半年新专业清单实施以后,除了蒙古语言文学专业不安排专科课程考试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其他专科层次专业不再安排专科课程考试。
处于过渡期时,各专业呢,能够选考同层次但不同专业的别的课程来进行顶替,也能够选取本科层次里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课程去进行顶替;对于那些已经完成了大部分专业计划课程,仅仅剩下个别专业考试课程的考生,是准许使用我区设定的已然合格的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的课程(参见附件三)去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的。顶替专业课的门数不可以超过四门,顶替课程不许与顶替“英语一”的课程重复使用。
专业调整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部分,这个部分得慎重做好针对考生的宣传工作以及解释工作,要及时且精准地给考生讲清楚专业调整相关政策,实实在在维护考生的合理权益,营造不错的舆论环境,保证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安安稳稳、顺顺利利施行。
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对照表
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调整过渡期,选定的,国家统考课程目录。
附件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考外语加试课程目录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专业调整通知”以上这些内容,是由自考生网予以收集整理的。更多关于自考专升本的信息,届时请对自考生网加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