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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的规范性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3-12-25

资料分析:2023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的规范性是由公务员考试资料网(www.gk6.cn)为您精心收集整理,希望这篇2023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的规范性为您带来帮助,如果感觉有用,可以分享给您的朋友。下面是2023年甘肃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的规范性正文

甘肃教师招聘考试内容一般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备战甘肃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甘肃中公教育为广大考生准备了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一、知识呈现

在学习什么是教育法之前,同学们必须先掌握法的概念及法的基本特征,了解“法”这一基本概念及特征,在法的特征中,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该部分知识是法的特征中的一个重要考点,今天我们帮大家梳理一下法的规范性的三种行为模式。在该部分知识备考过程中,主要以单选、多选以及判断题的形式备考。

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这一特征。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包括三种:

可为模式强调的是人们有权怎么行为,例如谈恋爱,我们可以选择谈恋爱也可以选择不谈恋爱,或者我们可以选择结婚或者选择不结婚等等,无论怎么样行为,都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具有可选性,而有没有这种形式是我们的一种权利,因此属于权利模式。

勿为模式强调的是人们不得怎样行为,也就是当法条里面出现“不准、严禁、禁止”该类关键词时,强调的是勿为模式,勿为模式强调的是不能做,例如对于家暴这种行为,法律严禁家暴行为的出现,因此不能说我们可以选择家暴或者不选择家暴,是不可选的,是一种义务模式。

应为模式强调的是应当或者必须怎样行为,例如家长应该承担好监护责任,再如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当赡养老人,这也是我们不能选择的,是一种义务模式。

以上就属于法的规范性的三种行为模式,其中可为模式可选择,属于权利模式,勿为模式和应为模式不可选,属于义务模式,大家在做题中可以根据以上关键线索做出判断。

二、题目解析

以下例子能够体现法的规范性中“勿为模式”的有( )。

A.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使用双语教学

B.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C.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D.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E.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CD。解析:法具有规范性,能够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勿为和应为三种,可为模式是指行为主体有权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应为模式是指行为主体应当或者必须做某种行为;勿为模式是指行为主体禁止或不得做某种行为。题干强调的是“勿为”,因此CD符合题干要求,A项属于可为,BE两项属于应为模式,故此题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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