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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教育局
最新发布
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
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计划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246名
点击关注,发消息:【泉州招聘】
下载岗位信息表附件
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
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为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全市公立学校对师资力量的实际需求,特决定实施我市2025年度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制内新教师公开选拔招聘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募1246名编制内的新任教师,具体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招聘人数以及所需资格条件,详细信息请参考《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该表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需获得符合岗位需求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中的各岗位信息表);同时,需拥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的证书,对于语文教师岗位,则需具备二级甲等或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年龄需在十八岁至三十五岁之间,具体指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之间出生的人。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一是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曾被公职机关开除;二是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三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核实有失信记录;四是现役军人;五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六是新任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内(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服务未满五年,且未达成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约定的服务期限;七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名者若在报名阶段并非公务员身份,然而在报名结束至正式聘用期间转变为试用期公务员,则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考试或获得聘用的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者需事先获得负责人事管理的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时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示该部门签发的准考证明,对于要求面试的职位,还需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交相关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岗位信息表》若含有特殊规定,则需依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若规定中明确了最低服务期限(包括试用期),在此期限内,员工不得进行调动或交流。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的规定,只有完成最低服务期限后,方可着手办理相关手续,从而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取应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报考者所获得的学历学位信息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证核实;对于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相应认证文件,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文件,同时,这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签发日期也应截止于2025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实施“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试点的指导意见》(编号闽教高〔2009〕9号),凡修满规定学分、满足毕业要求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应考者,将由省教育厅负责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在本省区域内认可其学历和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或双专业学历学位信息,可在福建省专为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设立的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查询平台进行核实。
招聘职位对专业有明确要求,必须是具体的专业名称,只有当报考者的所学专业与该要求相符时,才有资格参加考试;对于专业要求中的“××类”,只有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考生才能报考。报考者专业的认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需求的专业相吻合,同时,其学历水平也需与岗位所规定的文化程度及学位要求相契合。报考者的专业身份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的专业、学历及学位条件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报考者的证书获取和相关资历认定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3月6日,在此日期之前必须完成。特别是,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证,需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提交。
报考该岗位所规定的“师范专业”资格,特指那些来自师范类院校并完成师范类教育培养的毕业生,不包括那些虽就读于师范类院校但专业并非师范的毕业生。
报考该岗位者,若岗位条件规定需拥有不少于两年的相应学段与学科教学经验,则在进行资格审核时,需一并提交由雇主单位出具的两年或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以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环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相关服务。考生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络通道将于3月19日上午8点开启,直至3月25日下午5点30分关闭,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在线注册。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泉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核;面试和考察阶段,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将再次复核。报考者需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及精确性,若有提供不实信息的情形,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应聘资格。对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若因信息错误导致招聘考试受到影响,一切后果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需留意网络上的初步审核反馈。若显示“待审核”,请保持耐心;若符合报名资格却显示“未通过”,则需立即在线提出申诉。若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而错失申诉或更改报名的机会,相关责任将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所需申请加分的资料、办理的相关时间、地点等信息,将由各个招聘单位或相关部门另行公布。报考者需密切关注泉州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以获取相关通知。具备加分资格的报考者群体包括:
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发布的《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编号闽人发〔2006〕10号)中规定的加分标准的退役军人、运动员群体。
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细化的通知》(编号闽人发〔2009〕221号)的相关要求,且在服务期满后,经过考核评定为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曾经受益于各种优惠政策的报考人员,一旦被录用或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将不再享有加分优惠。除非闽人发〔2006〕1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可累加计算的加分项,否则,若报考者同时符合多个加分资格,将仅选取加分额度最大的项目进行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已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七天。这些加分分值将被纳入考生笔试成绩的百分制折算中,最终以加分的笔试成绩和排名作为评判标准。
五、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需遵循1比3的标准,方准许组织考试;若未满足此比例,则应适当缩减招聘名额或撤销招聘计划。对于特殊情况,需由各县(市、区)的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商议,并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的具体形式将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或者仅以笔试形式进行,考生们需留意,关于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由相关部门另行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泉州市教育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以便获取最新的通知信息。
(二)笔试
4月19日,全省将同步进行统一笔试,该考试涉及“教育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是,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比40%,而“专业知识”成绩占比60%。对于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考生,其笔试原始成绩即为“教育综合知识”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是将笔试原始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再加上任何加分项,最终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环节着重考查应聘者的全面素质、专业素养及实际操作技能,通过片段式教学、现场提问以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内容以及时间安排,将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分别进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及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此标准者将无法获得聘用资格。对于应聘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视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考试形式为单一的笔试,其成绩(包括笔试原始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的得分以及额外加分的总和)构成了最终的综合成绩。
考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综合评定成绩时,笔试部分(将笔试原始得分转换为百分制并加上加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部分则占60%。最终成绩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对于第三位小数则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结果将在各个单位及学校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入选者的成绩将依据招聘单位(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网站上展示七天。只有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的考生才有资格进行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考生们请务必留意相关网站上的通知信息。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的选定需遵循以下规则:首先,依据岗位招聘的具体名额,按照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列,确保等额选取体检人员。若在某一职位中,体检人选的最后一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选取笔试成绩更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果笔试成绩依然相同,则进一步比较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选取该成绩较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果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得分以及面试成绩均相等,那么将安排额外的面试环节,最终的排名将依据这一加试成绩来决定,进而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体检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规定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定,而最终的体检结果将以复检结果为准。
怀孕的女性若需申请推迟体检,需出示医学上的怀孕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的相关部门商定最迟的延期体检时间,只有当所有体检项目均通过后,方可完成入职的相关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考试及体检均通过的人员,将按照1:1的比例进行选拔考察。这一考察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包括查阅个人档案、验证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综合治理状况调查、信用状况调查以及提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信息,以确保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需确认其是否满足报考要求,同时验证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信息是否为真且无误。特别关注其政治思想状况、道德修养、守法情况、廉洁自律程度、业务水平、工作成绩,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此外,还需对报考者的个人档案进行详尽的审核。若报考人员的档案资料在6月20日之前未能送达,那么在考察过程中,报考者需同时出示由原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档案查询情况证明(见附件2)。
报考者需依照法律规定,真实反映个人是否有犯罪历史,同时需递交《入职承诺书》及授权查询入职材料的文件,未提供上述材料者将不予录用。对于拟聘用的教师,其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应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师准入查询功能内发起申请,随后由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所属单位关系进行审核,并获取查询结果。若经查证发现存在《泉检发〔2019〕14号》文件《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或《泉检发〔2019〕15号》文件《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中明确指出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则应取消其本次的聘用资格。
报考者需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必要的审查资料。若报考者未能与招聘单位(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流程,且无正当理由,则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审查及录用资格。对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将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将被认定为拟录用对象,他们将被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某一职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报考者需根据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挑选聘用单位。若总分相同,则将依照体检对象的确定规则来决定选择顺序。公示期结束后,若不影响聘用,需经政府人事部门的批准,用人单位将依照相关法规与应聘者签署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被正式录用;若考核未达标,则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及福建就业网首页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区公开发布。报考者需密切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各招聘单位(学校)的网站,以便获取最新的考试资讯。报考者若在招聘流程中需要了解具体岗位信息或招聘进度,可联络相关招聘机构,具体联系电话可在网站公布的《2025年泉州市公立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查阅。
在招聘过程中,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始终如一,若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不满足岗位资格标准或提供不实信息(包括考察阶段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将立即剥夺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可能终止其聘用合同。
招聘活动严格执行公开报考标准、公开考试流程、公开考试成绩的“三公开”原则,并严格遵循保密及回避的相关规定。此次考试的纪律执行,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编号: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条款进行。本次考试遵循《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要求。招聘活动自始至终受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如有监督需求,请拨打监督电话:-22112393。
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若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则需在该岗位符合资格的其他报考者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至于各招聘岗位是否进行递补,则需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人社部门共同商议并研究决定。
对于未明确事项,泉州市教育局将承担解释职责。如需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或22785162。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