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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争取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6-02-07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之中,去力争“不起诉”这件事是极其关键重要的!只要一旦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那么该案件就会宣告终结,当事人是不会留存下刑事方面案底的。

虽然后续或许会遭遇行政处罚或者民事赔偿,然而和被判处刑罚相比较而言,生活以及工作能够迅速回归到正常轨道,其影响要小很多。

今天来讲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争取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电影《第二十条》

正 文

在《刑事诉讼法》里规定了四种不起诉的情况,其中附条件不起诉仅仅适用于未成年人,因而今天只讲另外三种。

刑事案件四类不起诉情形 制图:翁兴怡

01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第16条,对六种法定不起诉的情形进行了列举,然而在实际情况里,所能够争取到的仅仅是下面这当中的两种。

一、案件已过追诉时效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 5 年;

法定最高刑是5年以上,且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其追诉时效为10年。

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是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那种情况,其追诉时效是 15 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 20 年;

若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时效,要是发现立案的时候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么检察院就应该作出法定不起诉。

注意:

如果已经被立案侦查,追诉时效将停止计算;

在经济类案件处于立案状态之后的 2 年时间,或者是在解除强制措施发生之后的 1 年时间,侦查机关应当去撤销案件,并且要终止侦查。

在实际操作当中,有着诸多“挂案”这种情形,在没有进行撤案处理的状况下,被移送至检察院之后,案件又会再度返回到正常的刑事诉讼流程当中。

关联阅读:

刑事案件 侦查机关不撤案、不送检?三步应对“挂案”困局!

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

二、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虽存在一定违法行为,然而却未达入罪标准,尚未抵达刑事犯罪的程度。

举例来说,在江苏,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2000元,一开始,有人偷了一辆电动车,经鉴定其价值为两千多元,之后,侦查机关按照盗窃立案,将人抓获。

可是,在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之后,律师在查阅卷宗时发现鉴定程序存在问题,随后申请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电动车仅仅价值800元,并未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如此一来,检察院就应该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注意:

法定不起诉具备强制性,一旦符合相应条件,检察院便不存在裁量的空间,只要是符合相关情形的,都应该果断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却是比较少见的。

盗窃罪量刑表 制表:翁兴怡

02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存在酌定不起诉这种情况,其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即便案件是满足适用条件的,然而检察院呢,它既能够去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又能够朝着法院提起公诉。

一、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①自愿认罪

若是要进行酌定不起诉,那必然得以自愿认罪作为前提,若是坚决不认罪,那么就不需要去考虑酌定不起诉。

②情节轻微

通常来讲得存在从轻减轻情节,在实际操作当中经常会被运用的论证方向是,属于从犯的情况,存在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情形,还有自首的状况,具备立功表现的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认定,以及避险过当的认定等。

被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适用法定不起诉,于实践当中,难度是极大的。

若检察院打算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那么“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会被当作极为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要是存在自愿认罪的情况,并且情节属于轻微范畴,同时还取得了谅解,此时检察院会优先去考虑可不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注意:

这是一个考量因素,被害人谅解算是相当被加以重视,如果被害人提出过分要求,则并不是必须的条件,结合与此相关的案件情况以及当事人的赔偿能力等诸多因素,依旧能够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刑事案件常见辩护点 制图:翁兴怡

二、实践中作出酌定不起诉较多的十个罪名

构成危险驾驶罪,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虚开发票罪,构成非法经营罪,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情况),构成盗窃罪,构成妨害公务罪,构成买卖公文证件罪,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要是涉及这十个罪名,情节处于轻微状态,并且自愿进行认罪,那么争取不起诉所具备的可能性以及空间,相对而言都是比较大的。

不起诉决定书 来源:伯军华律师

不起诉决定书 来源:伯军华律师

03

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实践里面存疑不起诉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当事人要是不认罪的话,那就只能去争取存疑不起诉了。

此类不起诉并非是鉴于情节轻微,而是当前所具备的证据未能抵达《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那种“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具备充分性”的起诉标准,哪怕检察院强行去进行起诉,也极有可能由于证据欠缺充足性而致使法院判定为无罪。

一、必须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按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检察院把案件退回进行补充侦查是有着两次的限制的,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之后,证据依旧没办法满足定罪所需要的条件,那么就应当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注意:

只退回一次是绝对不可能做存疑不起诉的!

证据在两次退补之后,依旧有着问题,像是核心证据缺失,证据之间存有相互矛盾,并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主要证据程序违法,又没办法补正等状况,如此便基本上具备了作存疑不起诉的条件。

检察院要是在补充侦查后,觉得“证据切切实实已足够充分”,是契合起诉条件的,那么就会把案件移交至法院,从而提起公诉,到了这个时候,就不用再去思考作存疑不起诉这件事了。

审查起诉阶段流程 制图:伯潇寒

二、实践中适用存疑不起诉较多的八个罪名

非法经营的罪行,虚开相关发票的罪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行,串通进行投标活动如此这般的罪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罪行,实施诈骗行为的罪行,寻衅滋事以此类性质的罪行,开设供人赌博场所的罪行。

这几个罪名,存疑不起诉的比例相比较而言是较高的,家属要配合律师,尽可能去收集,或者提出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以及线索,_。

注意:

有些案件存在境外取证的情况,确实证据不够充足,然而检察官却没办法做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时候就能够考虑签订较为优惠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以此为审判阶段谋求一些利益。

刑事案件办案阶段流程期限表 制表:翁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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