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湖北事业单位报名人数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湖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8人公告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向社会公开招录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特指2025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同时,那些在2023年和2024年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也可以被视作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对象包括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旗下的事业单位,具体有: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请查阅《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于文件末尾,简称《职位表》),其中详细列出了具体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定支持我国的宪法,恪守所有法律法规,并具备优良的个人品德;

应聘者需满足岗位规定的年龄标准。(例如,30岁以下者应出生于1994年2月11日或之后,35岁以下者则应出生于1989年2月11日或之后,其他年龄段的应聘者要求亦遵循此规则。)

应聘者需具备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学历和学位。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报考者的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若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在相应认证平台可验证的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需明确标注专业),则可按照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对于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必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必要文件。

参考教育部发布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并于2008年更新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文件。

需满足执行职务所需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过程中,若被认定为作弊者,将列入禁止参加考试的名单,且在规定的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

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受到限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对社会公众开放,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并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选拔。具体流程包括: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及其附带的《职位表》自2025年2月9日开始,分别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人事考试专区公开发布。

)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核以及费用缴纳均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该平台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运营和管理。

1.报名

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

)” 左侧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期限设定为2025年2月11日的上午9点,直至2025年2月18日的上午9点结束。

审查期限设定于2025年2月11日的上午9点,直至2025年2月18日的下午4点。

缴费期限为2025年2月11日9时起,至2025年2月19日16时止。

报考者需在众多招聘单位及岗位中挑选一个进行报名,且一旦通过资格审查,便不得再申请其他岗位。各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名并缴费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比3,若未达到此标准,招聘计划将予以削减或取消。若报名的岗位因故无法开考,且已缴费并完成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报名网站指引,更改报考至其他岗位,具体改报规则将另行公布。

2.资格审查

各招聘事业单位所属的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密切关注审核进展。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伪造证件、擅自篡改相关材料和信息,从而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惩处,且一切后果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承担着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流程的技术支持与实际操作任务,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与顺畅运行。

3.缴费

参加笔试需支付每人90元费用(涵盖两门科目,每门科目45元),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则报名将不被认可。一旦缴费完成,若因考生个人因素无法参加考试,所缴费用将不予退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若报考者在笔试或面试环节中未能参加任何一个科目,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继续参与后续选拔阶段的资格。

1.笔试

3月5日9:00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月8日(周六)上午将举行笔试,其中8:30至10:00时段将进行职业能力测试,而10:30至12:00时段则安排了综合知识考试。请考生务必以《笔试准考证》上的具体信息为准,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笔试采用闭卷模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旨在全面评估应试者的基本素质与综合能力。综合知识科目细分为文字综合和计算机两大类,所有考生需参加各自类别下的两门科目考试,具体考试类别可参考附件中的《职位表》。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整个笔试的总分为200分,且笔试成绩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及格线为12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月25日,笔试成绩将对外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阅各自的笔试成绩以及资格复审的相关信息。成绩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而面试名单的确定则基于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若某岗位的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要求,则将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实行网络审核机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执行。那些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试者,需依照公告发布平台及报名平台所公布的资格复审指引,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依照规定流程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应试者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确保与原件完全相符。对于资格复审未能通过、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限及方式内参与资格复审的,亦或在资格复审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提交虚假资料的,一旦核实,将无条件剥夺其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形导致的职位空缺,招聘方有权在报考该岗位的候选人中,依照笔试成绩从优至劣进行依次替补。报考者需按照既定时间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

3.面试

4月13日将举行面试,招聘方将向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试者派发面试通知单。应试者需依照通知单上注明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且面试过程不涉及任何费用。面试当天,应试者需同时出示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件,若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将无法参与面试。面试完成后,成绩将立即公布。

面试以结构化访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对变化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该考试满分设为100分,及格标准设定为60分。未能达到及格要求的应试者,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的招聘流程。

4.计分

笔试的满分设定为200分,而职业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知识测试的满分均为100分。在计算总成绩的过程中,必须先将笔试成绩转换成百分制,然后与面试成绩相加。

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的得分均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而综合成绩则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报考者的综合成绩相同,导致体检人数超过招聘名额时,将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来决定谁将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以及考察等相关安排。

五、体检

面试完成之后,将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列,依照各岗位的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最终确定体检人员的名单。应聘者需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公告的方式另行告知。体检活动在指定的综合医院展开,体检涉及的项目和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的具体标准公布之前,将依照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若体检结果不合格,相关人员将无法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如招聘方或求职者对体检结果存疑,可在收到结果后的7天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机会仅限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的相关费用均需由求职者自行承担。

因非招聘单位责任,未能依照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将被认定为主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等因素导致的职位空缺,将根据报考该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在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将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来确定递补人选。

在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的体检环节,所遵循的项目和规范,在官方发布的特定体检标准正式实施前,将依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准则和流程进行。对于那些对身体素质有特定要求的职位,若国家已有具体规定,则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依据德才兼备、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秉持重视业绩、强调能力、全面选拔最优的方针,针对拟任职位的具体要求,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进行个别访谈、组织座谈会、发送函件等方式,全方位掌握被考察者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能力水平、工作态度、守法情况、学习工作表现以及应回避的相关事宜,同时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于因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方将根据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们的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填补。若在填补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将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来确定填补人选。

七、公示

招聘公告发布后,相关拟聘人选将在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该公示将持续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问题反映或虽有反映但问题不影响聘用,招聘方将依规完成聘用流程;若反映的问题严重且证据确凿,将不予聘用;若问题复杂,暂时难以核实,则暂缓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进行聘用。

八、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秉持诚信应考为荣、作弊违规为耻的信念。若在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中,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的处理。

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并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各种名义开设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是发行的各类出版物、上网卡等,都与本次考试毫无关联,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警觉。

若招聘工作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时间安排,考生需密切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并以此为准进行相关安排。同时,在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便在时间调整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考务咨询电话

12333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58211517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联系电话为:87551895,以及23078910。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的注册编号分别为23009315和23009238。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83582305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3345956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27113031

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机构电话: ,83555196。

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83557085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7175328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88251629

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23370327

(监督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8:00)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gsgwyw.com/gonggao/216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