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在特殊岗位有空缺,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岗位,其人员列入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在任期上一般无固定期限,可以根据需要连聘连岗。特设岗位应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由主管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数内,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招聘在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同时,还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加当地人事部门组织的相应的聘用制度管理培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到相关网站查询或咨询相关人士,以获取准确、详细的信息。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设置的岗位,这些情况包括:
填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的空缺。这类人才在市场上比较难找,或者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进行培养。
完成特定项目或特定时期的特殊需要。在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项目或者时期,需要特定的岗位来完成任务。
解决聘用人员易地就业或轮换交流的需要。这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按照编制实名制和聘用制度管理。
特设岗位的设置要满足事业单位的实际用人需要。
特设岗位的聘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特设岗位属于临时的、特殊的岗位,不属于正式编制,特设岗位人员的待遇与正式编制人员一样,但是可能会稍低一些。同时,特设岗位在服务期满之前,不能转为正式编制。
在事业单位中,特设岗位的使用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 特设岗位是临时的岗位,不属于正式编制,但特设岗位是正式在编的身份。
2. 特设岗位在三年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且本单位有编制空缺,符合条件是可以转为编制的。
3. 特设岗位在试用期内以及在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不进入编制单位。
4. 在特设岗位招聘中,要严格履行招聘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5. 要加强对特设岗位的管理,确保招聘人员的质量和稳定性。
6. 要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 要加强对招聘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8. 要注重对招聘人员的关心和关怀,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人际关系。
总之,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使用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质量和稳定性,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