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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中共安徽宿州纪委、宿州监委选调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8
2020年中共安徽宿州纪委、宿州监委选调通知发布,报名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6: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发布如下:中共宿州纪委、宿州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员工的通知为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依据

2020年中共安徽宿州纪委、宿州监委选调通知发布,报名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6: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发布如下:

中共宿州纪委、宿州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员工的通知

为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依据有关规定,现就中共宿州纪委、宿州监委公开选调部分员工事情通知如下:

1、选调计划

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6名。(详细职位信息见附件)

2、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试报名范围:

宿州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

(二)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自律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将来出生),具备司法、纪检监察工作历程的或遭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将来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县(区)机关、乡镇机关选调职员需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员工)工作历程;市直单位选调职员需具备3年以上公务员(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员工)工作历程。(计算工作历程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6.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的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合选调的。

4、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通过宿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9:00至2020年8月28日16:00。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率高于5:1。达不到规定比率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2020年9月十日至2020年 9月11日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准考证打印。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应聘。笔试和应聘成绩根据6:4的比率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具体考试地址和相关需求详见准考证和考试需知,不再另行电话公告。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规党纪常识学会和剖析解决实质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报名职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应聘。应聘通知在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人事考试网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选,应聘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率为3:1。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应聘人选。应聘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聘时间、地址和相关需求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在应聘前,市纪委监委对入围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含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党员证明;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最近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舍弃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根据考试报名职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址在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2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依据体检状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推行,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方位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视考察工作实绩,加大作风状况考察,强化廉政状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职员登记表等状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质状况。

(五)公示和试用。市纪委常委会依据职位需要、个人专长和考察状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宿州纪检监察网、宿州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职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依据其现实表现,确定是不是调入。

5、有关纪律需要

选调工作同意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员工和考试报名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规范,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本策略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讲解说明。咨询电话:0557-3035442,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3263。

附件:中共宿州纪委、宿州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员工职位表.xlsx

中共宿州纪委

宿州监委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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