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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湖北黄石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黄石2023年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依据《黄石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和专项招聘推行方法》(黄组通〔2022〕25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落实,结合驻黄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需要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
黄石2023年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依据《黄石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和专项招聘推行方法》(黄组通〔2022〕25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落实,结合驻黄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需要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驻黄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员工4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岗位及人数2023年黄石事业单位面向驻黄部队军人随军家属专项招聘4个岗位,4名员工。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黄石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员工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招聘对象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黄部队随军配偶。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职员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军配偶一并纳入招聘对象范围。3、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3.已办理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黄部队随军配偶,与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职员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军配偶;4.获得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低于45周岁。5.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拥有岗位所需专业常识和业务能力;8.拥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1.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纪律审察、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4、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驻黄部队统一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法进行。1.驻黄部队对拟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考试报名职员身份、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并将资格审核的结果告知考试报名职员。2.驻黄部队于2023年十月7日至十月11日将《审察状况说明》、《考试报名职员名单》、《黄石2023年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考试报名职员材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试报名职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和有关军人军队证件复印件、最近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军分区进行统一报名。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同时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有关事情由军分区负责讲解。面试职员须诚信考试报名,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资格审察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驻军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报名,超越截止时间的不再组织补报。3.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于2023年十月16日向通过资格审核考试报名职员的所在驻军单位发放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职员所在驻军单位十月17日向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温馨提示:准考证是参加笔试、应聘、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5、考试方法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军人贡献评定、应聘相结合的方法。(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1.笔试时间及地址时间:2023年十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地址:详见准考证2.笔试开考比率为达成角逐择优,考试报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率原则上高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率的,需要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数的,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与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3、笔试成绩(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12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以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2)笔试成绩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看方法见有关通知。(二)军人贡献评定1.确定军人贡献评定入围职员。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数3倍名次以内的考生为军人贡献评定入围职员(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2.军人贡献评定工作推行。军人贡献评定以档案材料为准,由军人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填报《黄石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军人贡献评分表》(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确认、团以上党委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审定。评定材料计算时间截止到本通知发布的当月月底,评分标准以《黄石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和专项招聘推行方法》(黄组通〔2022〕25号)中规定的评分细节为依据。3.军人贡献评定成绩。军人贡献评定成绩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看方法见有关通知。(三)应聘1.确定应聘入围职员。应聘入围职员为参加了军人贡献评定的职员。若应聘入围职员与招聘计划数的比率达不到3:1的,实行上述笔试开考比率处置方法。2.发布应聘通知。应聘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应聘通知,应聘有关事宜以应聘通知为准。应聘具体时间、地址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公告考生。应聘通知发布后,在应聘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导致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率的,不再递补。3.应聘分数查询。应聘当场向考生公布应聘成绩。考生也可在应聘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看。4.应聘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应聘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以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四)成绩计算1、笔试、军人贡献评定和应聘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30%和30%计入综合成绩。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军人贡献评定成绩按100分计,按《黄石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和专项招聘推行方法》(黄组通〔2022〕25号)实行;应聘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依据需要确定,原则上高于每个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贡献评定成绩30%+应聘成绩3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军人贡献评定、应聘成绩均相同时,须增加加试环节。6、选岗(一)确定选岗入围职员。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招聘计划数1∶1的比率确定选岗入围职员。(二)选岗工作推行。选岗工作由人社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一同组织推行。面试职员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当年招聘岗位中选岗,规按期限内拒绝选岗的视为主动舍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参加了应聘的职员且应聘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直至当年岗位全部选完。若岗位无人选择,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7、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一)体检、考察。选岗结束之后,组织面试职员进行体检和考察。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推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需要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拟定的规范实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赞同,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成本由面试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成本。面试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需要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舍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人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和实质需要拟定,主要包含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与面试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面试者的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告。3.体检和考察应当在选岗后1个月内完成。4、考生自愿舍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参加了应聘的职员且应聘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重新确定选岗职员,第三进行选岗、体检和考察。无递补职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二)公示及备案招聘单位依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军人所在单位、市人事考试网对拟聘对象统一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被聘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越规定报到时间20日)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参加了应聘的职员且应聘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重新确定选岗职员,第三进行选岗、体检和考察。无递补职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三)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职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实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资待遇。8、其他(一)考试报名职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考条件不符合需要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条件或聘用资格。(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员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置,涉嫌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三)本通知由黄石退役军人事务局、黄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黄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咨询电话:0714-6586728,0714-6584041,0714-6516859;纪检监督电话:0714-6584042。

附件:1.黄石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员工岗位表.xls

2.黄石2023年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4.黄石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军人贡献评分表.doc

黄石退役军人事务局黄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黄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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