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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3-31

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工5名,已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新疆师范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5名教职工已公布。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成立于1978年12月,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6年开办的新疆师范学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萨伊巴克区新一路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城区喀什东路文广校区、水磨沟区大学路温泉校区。 校园总面积3181英亩(212.07公顷)。 ),温泉校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5亿元。 将建成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交融,诗在校园,画在山水。 它将成为新疆和中亚一流的地标建筑。 风格建筑群。 目前,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 学校现有各级学生30854人,其中本专科生15664人,研究生303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6人); 8,421名成人学生; 2,989名预科学生; 和 744 名国际学生。 人们。 学校现有23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 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3年获授权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 现有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96个,以及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体育教育中。 设有文学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计算机技术硕士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授权点。 硕士和专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等。 10个学科类别: 、管理、艺术。

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建设项目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获准招收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等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167人,教授151人,副教授369人; 硕士生导师542人,博士生导师31人; 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96人,硕士学位666人。 此外,还有博士生155人。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并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学校在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建立3所孔子学院,在哈萨克斯坦分布多个汉语教学点。 哈萨克斯坦等11个国家有44所高等院校,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 我校被国家汉办授予“优秀孔子学院中方主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2、招聘范围:国内外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纳入本招聘范围)。 凡符合该职位基本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参见《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守则》。 4、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为加强对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由学校领导、纪检组长成立。委、组织部、党办、校办,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人事部、科研部、发展规划部、计划财务部、成人(继续、在线)教育学院组成和雇主。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职责:具体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送招聘信息材料。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6、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察人:阿巴斯·买买提,纪委副书记,谭爱民,监察室主任,监察电话:-4112038 七、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信息); (5)截止2017年12月11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附招聘岗位详情); (6)2017年12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文凭和学位证书。 (7)敏高敏应聘者必须拥有MHK 4级B及以上证书,并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八)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处分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适用。

8、同一教师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 未达到此比例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9. 评估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十、招聘实施方式及步骤: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质的步骤实施,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 (一)公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及后续公告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1个职位。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①《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1份,附近期彩色正面1寸证件照,所填信息须为真实准确; ②个人简历1份③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如工作要求需要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与党组织有关部门颁发的党员证明); ⑥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携带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任何阶段均可)公开招聘流程中发现所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⑦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除外)。 材料不齐全或者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五)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文科楼5号楼326办公室。 (六)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页公示。 (七)笔试 (一)笔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方式; (二)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统一命题报纪检委监督,论文满分为100分,按综合分的30%计算; (三)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写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下列人员笔试加分: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申请人,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拥一扶”人员,笔试加5分; ④ 满足以上多个条件者,不再累积额外积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如果未及时提供,将不会获得额外积分。

(五)笔试成绩相同且双方考生共同入围面试的; (六)笔试时间、地点根据资格审查进展情况确定并公布。 (八)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考核采用教学、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综合成绩的70%计算; (三)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科研业绩和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适应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四)采访人员不少于5人,且人数为单数。 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并公布。 (九)体检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 体检项目、标准、程序和操作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查的,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择选另一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 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审,以复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步。 (十)检查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 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绩效的原则。 采用现场检查或信函方式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和非从业人员进行政治评价。 全面了解本人素质、专业水平、诚信自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需要回避。

(十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应聘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举报。 记者应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聘用程序 (一)公示期满后,举报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空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填补; 对举报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名单、笔试、面试、体检、调整、补充和提醒等事项,及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社保处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公告,不再接听电话。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12、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4112131 致电时请注明您在词汇网看到了信息。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xls(下载)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资格审核表.doc(下载) 附件3.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book.doc(下载)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2017年12月8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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