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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2-28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经市人事局批准,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考试考核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优秀人员。

2、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应用人员2名、文秘人员2名、考试人员4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申请。 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达到法定刑期的人员。结论,不纳入招聘范围。

(一)申请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3. 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4. 35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或之后出生);

5、重庆市常住户口。

(二)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和要求

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须毕业于计算机网络专业,获得国家认可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计算机操作应用人员要求毕业于计算机专业,并获得国家认可大学的学士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计算机操作应用和数据库软件开发2年及以上; 文秘人员须毕业于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心理学等专业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及上述学历和学士以上学历,从事文秘工作,从事新闻编辑、法律工作或心理学研究2年及以上; 考试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县(区)及县(区)以上考试管理机构从事考试管理工作2年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将于2008年5月1日至5月6日在重庆市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公开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5月1日至8日(一般为5月1日至3日)。 报名,但不具备复审资格),缴费期限为2008年5月1日至10日。考试报名费每科50元,共计100元。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急需人才外,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将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

进入面试前,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条件审核复印件一套。

五、考试与评估

应聘者只能选择应聘一个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所有申请人必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8:30─10: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报考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和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岗位的人员参加《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50分)和《计算机实际操作》(满分50分); 报考文秘、法律岗位的人员,选修《写作知识》(包括《审论》和《公文写作》)。 报考考试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参加《考试工作规程》(满分60分)和《公文写作》(满分40分)。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考生,笔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增加5分。

确认候选人加分资格:

(一)截至2008年4月30日,取得《服务鉴定证书》后一年内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任职且尚未到期但任职一年以上并通过考核的大学生考核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电话: )颁发的证书,前往重庆人事考试中心于5月12日至13日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二)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拥一扶”大学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规定,参加“三拥一扶”的大学生2006年“三拥一扶”计划报考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后3日内通过电话( )或传真()告知市“三拥一扶”工作协调员,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服务区域县、申请单位、准考证号等管理办公室。 积分资格按规定程序确认后予以追加。

逾期未处理者,视为放弃加分。

(三)面试

按照应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候选人。 如果最后面试的候选人分数相同,他们将以平局进入面试。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加分)÷2×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政审

体检应聘人员根据拟招聘岗位应聘人数和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并同时执行结合行业或职位的实际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试书面申请。 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七、公告

拟录用人员由市人事局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

8. 就业和福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其就业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对拟聘用人员提出意见,并填写《重庆市公共招聘人员审批表》。事业单位》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事局批准。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其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被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招聘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号)规定聘任。 37)和《重庆市人事局规定》根据《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程序。 相关处理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后考核未通过或者被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 有关政策法规必须严格执行。 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人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纪律检查和监督。 严禁徇私舞弊。 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注册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手册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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