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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江子弟: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2017招考1259人公告,这你也要去吗?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2-03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信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事业单位》(新人社发[2017]10号)、《关于印发2017年塔城市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44号)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2017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人员1259人。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品行良好;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汉语水平要求:

若该职位的“其他条件”注明有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非汉语的申请人必须具有MHK 3A级或以上水平。 但对于内地普通高校2017届新疆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不要求MHK成绩水平。

8、年龄18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16日至1999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以此类推,可以推导出其他年份和年龄的计算方法。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新疆户籍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新疆普通高校内地毕业生。

3、在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项目志愿者、“三拥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1年以上须服务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1年以上的) 2年的必须服务8个月或以上)16个月及以上)。

4、由自治区统一选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当选学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援疆干部、驻疆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并持有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文凭。建设兵团(含服兵役期间)入学时取得的军事院校毕业证书);

7、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期限的包括试用期,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解除的;

(二)案件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登记为正式工作人员,且单位不同意与申请人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四)参加“5%人才储备设立”、“特岗教师”、“援疆省市培训学生”等招聘考试并签订服务协议但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过期;

(五)培养和培训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天池工程”人才;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参见《塔城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和《县域医疗卫生和农牧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017年塔城地区情况》(附件1、附件2),访问下载地址: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8月25日。申请人须通过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并缴纳费用。 注册时,您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经专业拍照工具审核处理后可上传近期不戴帽子的证件照)。

考生报考专业时应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附件3)和《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簿》(附件4)。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报名确认后,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面试时须携带);

(三)支付方式:实行网上支付,支付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至2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其他

(一)报名费和笔试收费标准。 报名费和笔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格文件[2000]25号执行。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申请人,须出示家庭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金(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人,须出示家庭所在地县(市)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经人事审核确认的低保或特殊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笔试所在地的考试中心将办理部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1周登录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打印准考证确实有困难,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部门寻求帮助)。

(三)应聘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简章等相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填写报名信息。 注册完成后,信息不可修改。 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写报告。 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 报名时,根据需要选择加分。 由于个人原因,如果满足加分条件但没有加分,则不给予加分。 若不符合加分条件,将加分并进入面试,加分将被取消,排名将重新排名。

(四)应聘同一职位时,应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1。 未达到考试比例要求的,经塔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可以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 总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总分为150分。

2、笔试试卷书写制度:采用国家标准文字(中文)统一制度。

3.作答要求:用国家通用文字(中文)作答。

4、笔试加分

(一)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作答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项目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拥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拥一帮”服务期限要求一年中八个月以上,服务期限要求在16个月以上)两年,服务期限要求为三年中的24个月以上,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

(四)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5)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不累积积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与所选加分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

5、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6.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自2017年9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笔试合格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并在塔城区政府网站和资格审查等相关公告上公布。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笔试不合格或者缺考考试科目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三)面试及录取资格审查

1、面试及入学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9月22日-26日,每天10:00-18:30。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招聘1-2人的岗位; 3人以上岗位,按笔试成绩录取。 按照高分与低分1:2的比例确定考生名额。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据面试名额。 笔试成绩相同、最后一项相同的,将一起进入面试。 若应聘者未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出现空缺职位的,该职位将纳入补充职位; 申请人未达到规定入学面试比例的,面试资格审核可按实际人数进行。 面试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在继续下一个链接之前。

3、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须持有下载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打印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可通过中国境内获得的(请使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系统”进行审核并打印),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经资格审查部门审核,包括:

(一)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员,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考护理岗位(需要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岗位)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含当年及格成绩)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当年合格成绩成绩单) );

(三)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西部项目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的相关证明;

(四)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相关证明;

(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相关证明;

(六)自治区统一选拔的公务员或入选学生配偶仍在乡镇工作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县(市、区)机构出具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他们分配到乡镇工作。 公务员或选拔学生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7)在职员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属于县(市、区)机关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必须提供县(市、区)机关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的证明申请;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的证明材料。

(八)驻疆现役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军队干部或军(警)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事人员的位置; 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含团级)军队干部或军(警)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关系证明现役军人的子女之间。

(九)援疆干部配偶、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须提供相关人员的新疆户口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约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 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 面试地点及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请登录塔城区政府网站、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公告。 面试费每人40元,由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面试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等候区。 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补地点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及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将在面谈结束时退还给该人。

(三)采访过程中,采访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诊室、面试考场。

(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

(五)入围面试的考生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充; 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不再补充。

5、总分计算。

(一)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的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二)需要进行专业能力验证的专业技术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晋级下一阶段。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增设《新疆地方史》考试,按总分排名最高的考生进入下一阶段。

(五)专业水平测试

1、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参见《2017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专业水平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 请登录塔城区政府网站、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六)体能测试(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

1、需要进行体质测试的岗位详见《2017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体能测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成绩将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若有空缺,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质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布。 请登录塔城区政府网站、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七)体检

1、按照总成绩与拟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名次。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2、非公安系统岗位,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 《自治区事业单位(试行)》(附件5、附表6)待规定办理。

3、公安系统职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执行”(附录 7 和 8)。

4、体检时间自2017年11月6日起,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请登录塔城区政府网站和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应于当天安排复检; 对于临界性心脏杂音、病理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繁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现场复查。 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试申请的体检结论。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列入招聘名单。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复审一次。 复试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可根据该职位综合表现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检查

检查时间和安排将随体检结果一并公布。 体检合格的候选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织的统一指导下进行考察,并将结果逐级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照该职位的综合绩效排名依次填补该职位,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告

公示时间将与检查结果一并公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塔城区政府网站和塔城区人事部门公布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出聘任通知书,并在塔城区政府网站、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网站公布的录取名单,考生应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向自治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名时间以公告规定为准,统一派发。 去招聘单位。 未按时报到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人主动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候选人综合表现排名依次更换。

事业单位公开招收工作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员,试用期为6个月。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 在期限内。 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十一)补充登记

具体补充注册事项另行公告。 详情请参见塔城区政府网站、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正办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主考人员或者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公平性关系的,免予执行公务。 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报考机关主要领导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近亲婚姻关系的职位,不得报考与该人的关系。

(三)审查人员、工作人员和申请人违反规定的,按规定予以查处。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85号),违反考试纪律,填写虚假信息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违反规定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应聘过程中,应聘者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流程并查询相关事项公告。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其他事项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发生变化,以塔城区政府网站、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说明

这个“品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读。

7.咨询电话及邮箱

笔试报名查询电话: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901-6228908; 咨询邮箱:

政策咨询热线: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01-6239549; 咨询邮箱:tcrsjsyk@

纪检监察电话: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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