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青海省省和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的实施办法(青人社厅发〔2013〕75号)以及《2018年省直党政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的安排》(青人社厅发〔2018〕5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实施2018年省直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这次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市州及以下机关选拔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涉及25个单位,共有57个职位,总计79人。详细职位信息请参考《2018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市及以下各级政府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经完成登记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省、市(州)公安、司法系统一线民警;
中央驻青机构、省级部门及其下属垂直管理单位与派出机构,在各地市县区行委设立的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完成登记备案且符合资格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基层工作经历累计满5年(含试用期);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县(区、市、行委)级以下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的工作履历算作基层工作经历,前提是已经获得公务员资格。军队里的团级或同级单位任职经历,也可以当作基层工作经历来对待。如果被临时调到省级或市级机关,或者离开岗位去学习,这些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不过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六个月以内短期培训除外。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目前正处在接受审查监督,或者涉及违法案件、法律诉讼还未了结的情况。
2、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依照相关条款,若在目标机构任职的时段尚未结束,或者存在其他制约调任的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能通过访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或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来查寻《职位表》内容,从而明确各个遴选单位的公开遴选岗位、所需专业及资格要求等细节。倘若对报名事宜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依照《职位表》上公布的联系电话,与相关遴选机构取得联系。
《职位表》
(点击查看大图)
报名时间段是2018年6月25日到7月4日,另,7月5日9点到17点是针对报名者不足的职位进行重新选择的时间。
(三)报名地点。省直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报名条件说明,参与者可以自行报名,同时也可以由单位进行推荐。报名者需填写《青海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份数为三份,可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获取,填写时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以及县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需携带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以及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凭证,并附上近期正面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前往指定遴选单位进行登记;若错过报名期限,则不予补录。报名者每次只能申请一个岗位,选拔名额与报名人数不足三比一的,按实际报名数设定该岗位的选拔名额,报名者不能申请与用人单位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述关系的岗位,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将取消选拔资格,若因此引发不良影响,将承担相应责任。
遴选机关会实地审核报名者的资格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确认符合条件者可以参与,不符合条件者将无法通过审查,审查不通过时需立刻向报名者解释原因,让报名者能马上到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机关尝试报名。
领取准考证时间从2018年7月12日8点30分持续到7月13日18点整,报考者须前往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含综合素养测评、纸笔考试、口试以及职业素养测评,各项考核的最终得分都是百分制,这些分数会依据各自的比重合并到选拔的总分数里。
(一)通用能力测试,旨在考察基层公务员的政治判断力,法律遵循性,民众服务意识,探查分析水平,以及人际交往能力,考生需在电脑上完成答题,系统即时给出分数,此项测试结果占总选拔最终得分的百分之二十。
(二)笔试环节,旨在评估应考者的政策理论素养,考察其分析处理事务的才能,以及文字表述的水平,这些是衡量整体能力的综合指标。笔试结果在总选拔分数中占30%。
这项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负责,具体安排在2018年7月14日举行,笔试环节从早上9点持续到11点30分,通用能力测试则安排在下午3点至4点30分结束。实际的测验场所须参照应考凭证,考核完成后,将综合通用技能评估与笔试的得分,每个岗位按照分数从高往低,选取三分之一的人选进入面试环节,并实施专业技能的考核与评定。
(三)遴选过程包含面试环节和专业技能评估,评估方法涵盖岗位适应性笔试、实践操作、场景模拟等,或仅采用面试形式,由省级单位自主安排,具体开展日期与场所由各遴选机构在面试前七天告知应征者。面试与专业技能评估的分数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
五、考察
遴选单位委派两名或以上精通组织人事事务的成员组建考察团队,通过审阅干部人事档案、单独交流、发放调查问卷、与考察对象面对面沟通、核实公务员登记信息等手段,对考察者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及廉洁自律状况进行深入评估,同时由纪律监督部门提供考察对象廉政方面的评价意见。考察结果在遴选总评分中占十分之一比重。
六、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公务员的总成绩和预备人选会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由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公示持续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职,相关遴选单位将依照规定完成公务员调任程序;如果反映的问题严重且核实属实,将取消该人员的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可以向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申请补充人选。
咨询电话: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0971-8483937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
0971-8258291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 8258587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