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面试的具体事宜进行公布(详细信息请参考附件)。此外,提醒各位应试者务必留意:
一、面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
面试的场所位于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州农校的综合楼七层,具体位置是在红河州蒙自市的上海路南延长线上,红河职教园区之内。
考生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以及笔试准考证的正式副本,若证件不齐,将无法参与面试,并将此行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务必提前了解面试的具体位置和行车路径,同时留意气象预报和道路通行状况。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早上七点半抵达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那里将进行抽签和面试前的准备工作;而下午面试的考生则需在当天下午一点半到达同一地点,进行抽签及面试前的准备。面试当天,若在上午8点或下午2点前未能抵达指定场所,则该行为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们需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面试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自行携带一次性医用口罩。面试当天,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别提醒个旧和河口两县的考生,需提供蒙自市医疗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面试场所。请考生们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遵守执行。考生需加强个人安全措施,面试前夕应主动削减外出频率,避免参与非必要的集会及人际交往,特别是要避免跨省、跨州或州内不同地区的流动。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信息者,将依法追查其相关责任。
联系咨询电话: —3730408。
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面试的相关日程安排,已以Excel表格形式呈现,具体名为“红河州2022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安排表.xlsx”。您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底部的“阅读原文”链接来下载此附件。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9日
各位报考人员:
依据《红河州2022年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对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的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在2022年度考试调动工作人员过程中,涉及面试、考察等后续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布:
一、面试
报考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代码22、代码23)的应聘者,需依据笔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筛选,确保进入面试的候选人数量与岗位需求人数的比例在3:1的范围内。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需参加抽签,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为2022年10月22日下午1:30,具体地点位于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七楼,该楼坐落于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届时,我们将通过电话提前通知,请各位应聘者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
面试的具体安排如下:时间定于2022年10月22日的下午2点整,地点位于红河州农业学校的综合楼七层。该楼的具体位置是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上,红河职教园区内。届时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我们将通过电话提前告知,请各位应聘者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无阻。
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以及现场进行的电脑写作能力评估测试。
面试的评分规则如下:面试的满分是100分,其计算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占比40%,加上写作能力得分满分为100分,占比60%。考官的评分将用于计算平均分。面试得分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总成绩合格标准是60分,若考生的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考试选拔环节。
面试当天,考生务必携带以下证件:首先,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其次,笔试环节所使用的准考证原件;再者,面试前48小时内进行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对于个旧地区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供面试前在蒙自检测机构所进行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的阴性证明。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予以公布。同时,考试的综合成绩也将在面试结束后,通过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开。
(八)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必须严格遵循工作所在地县市以及蒙自市的疫情防控规定,面试当天必须出示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于个旧地区的考生,则需提供面试前在蒙自检测机构进行的、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要全力配合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若在抽签结束之后未能抵达指定抽签区域,该行为将等同于自行放弃,进而导致其面试资格被剥夺。
考生必须将携带的各类资料以及通讯设备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不得擅自带入考场,违反此规定者将视为违规行为,并丧失面试的资格。
面试编号是考生身份的唯一凭证,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名字或其父母的姓名。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依据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考生有权提出申请,要求那些需要回避的考官以及考场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回避处理。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区域内禁止吸烟。
9.对违反面试考场纪律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察
选拔考察对象的流程如下:首先,确保候选人的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最低标准;其次,依据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最后,根据考试中需要调动岗位的人数,以等额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对考察人选的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勤奋程度、工作业绩、廉洁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关注其与调动岗位需求的契合度,特别是对其道德表现、工作成果及社会认可度进行重点审视。
三、特别提醒的事项
因岗位出现空缺系由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导致,对此所涉及的递补人选名单及后续考察等相关事宜,将另行以通知形式公布。
各位考生需仔细且迅速地查阅通知和公告,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安排。此外,考生必须确保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始终处于可接通状态。若因考生未留意公告或电话无法联系而引发的任何后果,责任将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公职人员若以协助面试、协调关系等为由向考生或其家长索要或收取财物,请立即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对于对考生实施威胁、逼迫、利诱、索要金钱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举动,考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需留意天气预报和道路通行状况,合理规划行程,务必准时抵达面试地点。
四、其他
(一)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对于面试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中,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与应聘者相关联,均需实行回避:
1.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涉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姻亲以及其它亲属关系的利益相关者;
3.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为确保面试活动的严谨与公平,州人民代表大会、州政协以及局机关纪委的成员将对面试的整个流程实施监督。如果考生察觉到考官或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行为,他们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若面试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举行,需提前通过公告或电话方式告知考生本人面试将延期进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 3732041、3732546 。
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发布的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已生成,名单以.xls格式呈现,请点击页面下方的“阅读原文”链接下载附件。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