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才构成,强化事业单位的人才团队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及《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对社会公开选拔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德才兼备的评定标准,实施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选拔方法。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市属事业单位雇员共计1134人,具体涉及的单位与岗位信息请参考《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有意者可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制裁的个人,被官方剥夺公职的人员,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者,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失信记录中明确的人员,那些尚未解除党纪或政务处分,或正处于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的人员,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规定而被辞退或解聘,且不满五年的人员,因违反招录(聘用)纪律而正处于禁考期的工作人员,以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在试用期的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员工,包括新晋升的领导干部,以及那些根据招录(聘)公告或聘用合同所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要求,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了拟录(聘)用公示的人员,以及我市公费培养并定向到基层机构工作的师范生(医学生),但尚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或在本公告发布前未按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者,现役军人,以及不符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类型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对工作经历的统计,其截止日期定于2024年4月。考生在历次不同单位任职的年数,均可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在参与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社会等组织的履职过程中,以及在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中积累的经验,或在军队服役或从事其他职业的背景,以及离校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实习见习基地的实践经历,或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验,均可作为工作经历的组成部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规定的年龄计算时间节点为2024年4月30日,所谓“35周岁以下”即指未达到36岁,即1988年5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人,依此类推。对于退役军人或已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报考者,其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者需出示已获得的(或应获得的)毕业(学位)证书,在报名过程中应诚实、精确、规范地填写所修读的专业名称。对于技工院校的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以及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其学历分别等同于全日制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学位)。
招聘资格的审核依据毕业证书所记载的信息,此信息包括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但不包括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相关证书);同时,审查过程将参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出的专业参考目录,并综合运用该目录《说明》中规定的相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提到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词汇,均涵盖相应级别或时间点,例如:35周岁及以下年龄,即包括35周岁;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即指工作年限达到3年;专技12级及以下或以上,即包括专技12级,此类推。
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点,除非有明确说明,否则均从公告发布之日期开始计算。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应聘资格材料的个人,将丧失参与后续招聘流程的资格。
本公告所指的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相关要求,应以证书的原始件或由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在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交上述材料。
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需确保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获得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还要具备岗位要求的具体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所指的应届毕业生,系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入学时将个人档案转入就读院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凡获得国外学位并已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均可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2022届和2023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外学位并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若尚未确定工作单位,均可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本公告所指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情形,涵盖考生在网报过程中,未与用人单位一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其户籍、档案或党组织关系之一仍存留在母校,亦或留存在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未曾有过工作背景的参与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项目、“三支一扶”项目以及西部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活动的人员,在服务期限届满并通过考核的情况下,若在两年内;2022年或2023年毕业的退役军人大学生,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毕业生士兵,均可视作应届毕业生,但那些已经或者曾经被录用或聘请为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体则不在此列。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的规定,对于社会招募的住院医师,若是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其通过住培合格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时,将享受与当年应届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同时,那些通过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将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以及中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享有同等的待遇。
若招聘公告中未作特别说明,凡在2024年完成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参加结业考核,同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获得相应的住培合格证明。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需遵循岗位需求,诚实并精确地填写报名资料,同时根据网页指引上传相关电子文件(包括电子版登记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招聘单位将依据岗位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网络初步审核,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对于审查不通过的,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考生需提交报考申请,可通过访问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我要办”栏目下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操作。报名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点至5月12日上午9点。请注意,每位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且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考生需登录报名平台,自网上报名成功起一日后,即可查看资格初审的反馈信息。若对初审结果持有不同意见,考生可向招聘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相关资料,以备后续信息查询使用;若因信息填写失误导致审核未通过,考生可在2024年5月13日9时前修正错误信息或转投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资格初审材料。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挑选报考单位和职位,一旦资格审查通过,不得再更改报考单位和职位。
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在2024年5月14日的上午9点之前,通过互联网进行考试费用的支付,费用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逾期未支付者,将自动丧失考试资格。
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应如何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数的比例需满足3比1,若未达到此比例,则需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对于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若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则可视为紧缺岗位进行开考。若因招聘职位取消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将退还考试费用。
报名资格经过审核且已支付考试费用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点至5月25日上午9点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确保字迹和照片的清晰度)。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若因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的报名通常依据公共科目笔试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若确实有必要进行额外报名,则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向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并在审核通过后另行发布通知。
五、考试考核
该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部分涵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部分职位需参加),而面试则包括综合面试(涵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现场答辩等多种形式)和专业面试(部分职位需参加)。关于各岗位具体的考核方式,请参阅附件1。
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务相关制度,密切关注报名平台、招聘机构或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考场现场等渠道发布的考试规则,并严格依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涉及的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该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的考试大纲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有关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的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统筹安排,考试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2点进行(考试分为两个阶段,8点30分至10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点至12点为《综合应用能力》,两场考试连续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考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2024年6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到自己的考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环节,满分为100分,需闭卷形式进行书面作答。具体到各招聘岗位是否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的具体内容,请查阅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相关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同时,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于需要举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情况,考试的具体内容、时间以及地点将由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告。考生需携带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组织方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各岗位的面试入围者(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有考试),将依据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量的3比1比例,结合本公告中规定的笔试成绩转换规则,按照笔试转换后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和确定。
若在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中,最后一名候选人的得分出现一致,那么这些候选人将同时被纳入考虑范围。
面试候选人名单及其笔试得分将由主管机构和招聘单位共同在官方网页上公布,并且公告期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在面试候选人名单公布期间或公布完毕后的10天内完成。候选人需按照招聘单位或相关部门的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个人身份证、满足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对于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岗位所需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副本,参与报名资格的复审环节。招聘职位对所学专业有特定“导向”限制,若学历证明未能显现这一要求,考生需在资格审核阶段提供能够充分证明专业匹配性的学期成绩记录或毕业院校(相关院系)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对于2024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他们可以凭借带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单或就业推荐书等文件参与资格审核。
若考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联系方式存在错误、拒绝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招聘方将采取发送短信、在官方网站发布通告等手段进行通知。对于未按照规定参加复审的考生,将视作主动放弃面试机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对于资格复审未通过或已确认放弃面试的考生,其空缺名额将根据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笔试折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的资格和递补的次数将由用人单位上报给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和决定。如果递补的候选人在笔试总成绩上出现并列情况,他们将被一同纳入面试。面试结束后,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则该面试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者若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在面试资格复核阶段,需向负责审核的机构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若未依照规定提交该承诺书,或者经审查发现其处于服务期限的最短年限,将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及被录用的资格。
(三)面试
专业面试通过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答辩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操作和实际应用能力;而综合面试则采用标准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着重评估应试者的语言沟通、综合分析、逻辑推理、团队协作和职业品质等方面。具体各岗位面试的具体实施方法,请参考本公告附件1。面试各环节的评分上限均为100分,附件一中的专业面试环节采用两种不同的面试形式,且每种形式均占据专业面试总成绩的一半。通常情况下,专业面试的时长不会少于10分钟,而结构化面试的时长则介于10至20分钟之间。面试结束后,成绩会立即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如实际面试人数未达预定比例,则面试可按2比1的比例进行;若面试的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比1,则需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若招聘名额已无法继续减少,则该岗位的招聘将被取消。对于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上报至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面试日当天,由于部分考生选择弃考等因素,导致该岗位面试参与者仅剩一名考生,尽管如此,该岗位的面试依旧按计划顺利进行。
面试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执行,同时接受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面试的具体安排,包括时间与地点,将由招聘单位予以通知。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信息。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活动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相关事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安排。对于那些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二比一的职位,如果考生在任一科目面试中的得分未达到七十,通常不会被选为体检对象。特别是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的情况,相关部门会与用人单位一起,依照“人岗相匹配”的原则进行研究和确认,并在完成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后,方可将其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依据本公告所附附件1中列明的职位“考试类别”以及“成绩核算方式”,需依照以下具体规定对总分进行核算(各科目得分将直接纳入总分计算;总分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处理)。
甲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得分与《综合应用能力》的得分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50%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再加上综合面试的得分乘以50%。
乙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首先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数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50%;接着,将专业面试的得分乘以25%,以及综合面试的得分也乘以25%,最后将这三部分的结果相加。
丙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是由《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得分与《综合应用能力》的得分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40%,再加上专业科目笔试的得分乘以20%,最后将综合面试的得分乘以40%得出的。
丁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的:首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成绩相加,然后除以3,再乘以40%;其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0%;再者,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20%。
戊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系由《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得分与《综合应用能力》的得分相加,再除以三,然后乘以百分之五十,再加上专业面试的得分乘以百分之五十所构成。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将依照拟招聘职位名额,依照考生考试总分由高至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包括替补体检对象)的应聘单位、岗位、笔试分数、面试分数以及考试总分将由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告。体检活动将在面试结束后立即进行。若考生考试总分一致,则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或曾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作为体检候选人;对于其他考生,则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水平、相关职称、相关职业或执业资格的顺序进行排序,优先选择成绩更高者;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需进行结构化面试,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先。
体检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县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依照规定程序执行。体检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同时依照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依照规定需立即或当日复查并核实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受检者对体检结果存有疑议,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复查申请。申请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需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将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通过者,将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名单一旦确定,应立即通知被考察者本人。
该考察工作由相关部门联合招聘机构依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考察小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正式在编员工构成,负责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道德品行、能力水平、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考察组需查阅考生干部档案,核实其诚信状况及犯罪历史,同时验证报名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并运用现场考察、拓展考察、官网查询等多种手段进行核实。特别是,对学历、学位和信用状况的核实,应借助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络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以及“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等资源进行。考察活动落幕之后,考察团队需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详细的考察报告和总结性结论,同时将这些资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或相应的管理部门,以便作为选拔拟任人选的关键参考。
考生需主动参与测评过程,对于拒绝配合者,将丧失测评资格。一旦考生在测评过程中以不正当为由放弃拟聘职位,招聘单位或相关部门需进行记录,并向市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上报存档。
考生若因体检或考察不达标,或是主动放弃选拔资格导致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依据岗位的紧迫性,探讨是否进行补充选拔。若决定补充,用人单位需遵循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同时依据考试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照之前的规则来决定递补的具体人选。
七、公示
招聘过程中未明确事项,依照规定需通知考生的内容,将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需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以及主管部门等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特别关注市属高校的招聘进展,请留意相关高校官方网站的通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网站以及其他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信息涵盖应聘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和学历(学位)、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岗位招聘规定的毕业时间、工作经验、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必要信息。一旦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因任何原因产生的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信息经过核实并未对聘用造成影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由招聘单位提交拟聘申请。该申请需经主管部门的审核,并随后上报至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流程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考生办理报到手续。
招聘单位依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相关法规,与应聘者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式建立人事联系,并完备相关聘用程序,各项待遇则依照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予以实施。
招聘人员需遵循规定进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则将正式录用;若考核未通过,或是发现应聘者在聘用前隐瞒了病史,且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则需终止聘用合同。
若本公告中明确了最低服务期限(具体内容请参阅附件1“备注”部分),则在此期限内,相关人员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或违反规定调动至其他单位。若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提出终止人事关系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是选拔杰出人才的关键途径,对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章,以保证招聘流程的顺畅进行。必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法规,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徇私舞弊行为。对于违反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旦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或相关信息存在造假嫌疑,必须立即进行核实,核实期间应暂停其聘用;若考生提交了虚假资料、隐瞒了事实真相,或者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从而影响了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了考察单位的客观公正考察,则应得出考察不合格的结论,并拒绝其聘用。若考生提交虚假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一旦核实,即认定为行为不端及缺乏诚信,招聘单位需将情况上报至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通报相关单位,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资格进行限制。
十、其他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属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市级事业单位的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本次招聘的各个阶段时间设定有所变动,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平台、招聘单位官网或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实时发布,敬请各位考生留意。
报名资格的初步网络审核、现场复核、考试、体检、考察以及公示等流程中遇到的问题,烦请向您所报考的机构或部门进行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请参考附件1)。
(四)如有公共科目网上报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若需了解考试考务相关事宜,也请咨询该电话。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重庆市发布了一份公告,详细列出了2024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信息。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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