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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基础知识:刑期计算、罪名认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解析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5-12-26

23.【答案】C。解析:参考查阅《刑法》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的那一日开始计算的,或者,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那剥夺政治权利产生的效力,自然而然地会施用于主刑执行的那段期间。那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这个刑罚的期间,必须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一定要服从相关监督才行。并且,绝对不可以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的各项权利。

1. 24.【答案】A。 2. 解析可知,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此相关内容可参见《刑法》第269条。 3. 该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当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时,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道题的答案是B,解析如下,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方面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或者运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6.【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7.【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出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情况是这样的,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而言,也是如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有关28的答案是B,对此进行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作出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间内,如果不存在故意犯罪的情况,当死刑缓期执行期满的时候,就应当给予减刑 。

29.【答案】D。解析:按照《刑法》第29条规定,对教唆他人犯罪这种情况而言,应当依据他在共同犯罪里所起到的作用施加处罚。共同犯罪当中行为人存在两人以上这种状况,所以教唆犯有可能是主犯,也有可能是从犯。

30.【答案】B。解析:存在这样一种心理态度被称作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确知晓自己的行为必定或者有可能引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内心十分希望这样的结果能够出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多数犯罪均可由这种直接故意来构成。另外还有一种心理态度叫间接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使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然而却对该结果的发生持放任不管的态度。还有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情况,指的是行为人本来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没能预见到,最终导致了这种结果的发生,这是一种主观方面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然而却轻信能够避免,最终致使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被称作过于自信的过失。由题意能够明确,甲对乙抱有的是直接故意,对丙持有的是间接故意。

31.【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乃是指存在着具备社会危害以及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说正当防卫仅仅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际才能够实行,不可以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仅仅能够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去实行,波及不到第三者 。(4)主观条件 。防卫人主观上非得是源于正当防卫的目标哦,也就是得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去免受不法侵害才行,这就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呢,所以要选A 。

32.【答案】C。解析:盗窃罪,也就是《刑法》第264条所规定的,是那种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通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方式,或者多次进行盗窃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如下:其一,犯罪主体是针对一般的自然人主体而言的,依据刑法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没办法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其二,在一般情形下,主观方面仅仅能够由直接故意构成其三,多次去窃取他人财物,或者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程度,这是盗窃罪客观方面的主要特性其四,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受到刑法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构成 。

盗窃罪里既遂和未遂的区分在于,当盗窃行为致使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掌控之时,这便属于既遂。不管行为人最终有没有达成非法占有并且随意处置该财物的目标,都不会对既遂的成立产生影响。

33.【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怎样定罪问题的批复》提道 :“行为人为了劫取财物去预先谋划故意杀人 ,或者在劫取财物那个过程里面 ,为了制服被害人反抗从而故意杀人的 ,依照抢劫罪来定罪处罚 。”所以说 ,甲和乙为了劫取财物把丙杀死 ,当场获取现金2000元的这种行为应该认定成抢劫罪 。

致使被害人丧生的行为人,在故意杀害之后,又凭借被害人被绑架的伪托名义,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向这被害者的亲属索要钱财,如此行径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钱财为目标意图的绑架罪行,在客观层面呈现出其行为特征,即借助被绑架者的亲属抑或是其他有关人员对于被绑架之人安危状况的顾虑,对他人实施劫持或者加以控制,进而提出索要财物的要求。行为人究竟有没有切实绑架他人,这乃是判定其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要点所在。经甲与乙商议,将丙杀害之后,他们又临时产生了新的念头,随后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告知其丙已被绑架,要求丁给付现金10万元,此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需要针对二人上面提到的行为,按照抢劫罪以及敲诈勒索罪来实施数罪并罚,因而C选项是正确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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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而且还被处罚金5000元,之后小张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那么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

A.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 C.监狱 D.公安机关

42. 山海关海关有个负责人叫陈广天,在负责查办一起案值特别巨大的走私案件之际,原本应该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然而陈广天因为收受行为人给予的贿赂达人民币 2 万元之故,就把大事化小,用上行政处罚去替代刑事处罚,那陈广天这种行为应被定性为( )。

A.已构成受贿罪

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你提供的内容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呀,它像是一个简答题的题干部分,后面应该还有关于张某行为认定选项之类的内容,请你补充完整信息,以便我按照要求准确改写。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 D.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44. 赵某是一名收购废品的小贩,其答应收购,收购的对象是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霜偷出后,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了赵某,那么这两人的行为构成何罪呢?( )。

A.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

B.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把句子拆分成:45 某甲,是男性,年龄为 16 岁,由于跟他的父亲一同涉嫌贪污,所以被检察机关立案进行侦查。在审查起诉的各项过程里,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给定的规定,当公诉人讯问某甲的时候,下述做法正确的情况是( )。

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

4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这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监视居住,其最长的期限是不可以超过( )个月份。

A.3 B.4 C.7 D.6

47.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

A.8小时 B.12小时

C.16小时 D.24小时

48. 有个犯罪嫌疑人甲,在某个期间患上了严重疾病,需要去办理取保候审,在众多主体当中,有一个主体是没有申请权的,这个主体是( )。

A.甲本人 B.甲聘请的律师

C.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D.甲的父亲

49.对于( )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不满十四周岁 B.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对那些被判处,低于某个不定数值,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依据其犯罪情节以及悔改表现,在判断认为适用减刑确实不会再导致危害社会的状况下,是可以宣告缓刑的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三、多项选择题,本部分有 10 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之中,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正确的答案。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甲心里想着要放火烧死王某,然而却差错地认错了房间。结果呢,把李某给烧死了。即便如此,甲依旧得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乙于打猎之际,错误地把远处隐匿在草丛当中的儿童当作狐狸予以打伤,对于乙而言,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形依照故意伤害罪来确定罪名并进行处罚,。

丙想要杀害仇人黄某,于是隔着窗户朝着躺在椅子里的黄某打了两枪,然而没想到的是,黄某在此之前已经被其他人杀死了,由于丙所杀的是已经死去的人而非活人,所以丙不构成犯罪这一行为相关事实。

对于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要区分两种对象,这两种对象是否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还要看是否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然后进行分类处理,。

2.以下哪些组织是仅参加该组织就构成犯罪的?(????)

A.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B.恐怖活动组织

C.间谍组织 D.抢劫

3.关于因果关系的说法,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把乙逼迫到了那悬崖边缘之处,想要开枪射杀乙,乙因内心惧怕会被击中,于是朝后方退去,结果不慎跌下了悬崖,最终被摔死了。甲的这般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并且甲是需要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的 。

B,存在这样一个情况,甲朝着乙的茶杯投放了某一种毒药,投放量是0.2克。碰巧在那一天乙喝醉了酒并回到家中,之后喝下了茶杯里的水,随即中毒身死。经过鉴定得出这样的结论,那种毒药致人死亡的量为0.5克,0.2克的量本来是不会导致人死亡的。不过呢,在乙陷入了严重醉酒的这种情形之下,出现了死亡的结果,这属于被害人特异体质、状态的情况。只是,因为毒药的量本身就达不到致死的程度,所以甲的投毒这个行为和乙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首先,存在这么一种情况,甲有着杀害其仇人张三的想法,在某日8时的时候,给张三喝的牛奶里下了毒,并且明确1小时后毒性肯定会发作,毒药发作后张三就会死。然而,张三服下毒之后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乘坐飞机去外地出差,8时45分的时候,飞机出现故障坠毁,张三因此死亡。最后所要表明的是,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甲不构成犯罪 。

乙想要杀害自己的仇人赵某,在河边对着赵某接连砍了10刀之多,致使被害人重伤之后陷入昏迷状态。乙认为赵某已经死亡,于是就离开了现场。然而在2小时后,赵某自己苏醒过来,由于神志还不清醒,错误地朝着河中走去,最终被河水淹死。赵某的死亡情况和乙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实施了盗窃犯罪行为,致使私财物遭受损毁,倘若其行为又构成了其他犯罪,那么应当选择其中较重的罪,并且在处罚时予以从重处理,。

乙实施盗窃某单位钱物的行为,之后为掩盖盗窃罪行,进而将该单位财务室放火烧毁,此情形属于吸收犯,应按照盗窃罪予以从重处罚, 。

C选项中,丙实施了盗窃信用卡的行为,之后又使用该信用卡,这种情况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竞合情形,要按照从一重罪的原则来进行定罪处罚 。

丁实施盗窃商业秘密这种行为,属于盗窃罪跟侵犯商业秘密罪所形成的竞合情形,要依据其中较重的罪给定罪进行处罚 。

5.下列哪些情形不成立累犯?(????)

A,李某犯了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刑满释放之后的第4年,又犯了拐卖妇女罪,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B.张某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于缓刑3年阶段,在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下盗窃罪,进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C,王某犯了抢夺罪,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执行了3年之后,他被予以假释,在假释的第2天,他居然又犯了故意杀人罪,而后此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期满之后,十五年后,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管制一年。

6.下列行为中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有( )。

A.被保险人王某因过失造成被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取得保险金

B.投保人徐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

C.某单位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

D,保险事故的证明之人宋某,故意去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以此来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给予便利 。

7.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A.王某进入了一家饭馆,其目的是试图进行行窃行为。他看到顾客彭某在完毕结账事宜后离开了,然后把手机遗忘在了桌上,就在彭某踏出饭馆的那一瞬间,他将彭某的手机装到了口袋里面,之后便逃离了现场 。

旅客在离开所住宾馆之际,装有达数万元现金的密码箱遗落在房间当中,此情况被服务员发觉后,服务员将其藏起来且打算私自侵吞,之后旅客折返回来找寻,此时该服务员怕事情被揭发报告,便主动把密码箱归还给了旅客。

C.王某出差之前,把电脑放置在了邻居钱某家中,钱某私自将电脑变卖,并且私吞了钱款,王某回到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窃了 。

饭馆里,白某就餐完毕后离开,竟将随身所带提着的电脑遗落在饭桌之上,遂被店 boss 藏匿,白某察觉之后折返找寻,店 boss 却谎称未发现,坚决拒不交出 。

8.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若是王某个人出于进行违法犯罪这种行为而设立了一系列诸如公司、企业等类型的单位,并且利用所设立的该单位去实施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成立单位犯罪的 。

B,甲、乙、丙三人,成立了某文化传播公司,有着合法经营,获利得到了1万元,又实施了诈骗行为,获款达到了190万元,这种情况不成立单位犯罪。

C.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钱某以及李某盗用单位名义去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违法所得是由钱某和李某进行私分的,在这种情形下不成立单位犯罪。

D,单位所实施的那种贷款诈骗行为,是不能够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不过呢,可以按照合同诈骗罪来进行定罪 。

9.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累犯以及实施杀人等暴力性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B.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的范围,然而此范围不能少于一个月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于缓刑考验期之内,遵循有关缓刑的规定,只要不存在再犯新罪的情形,待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便不再予以执行 。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于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要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先减后并之法来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10.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因杀人、绑架一类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是不得假释的;而当这类犯罪分子被减刑之后,要是剩余刑期低于十年有期徒刑,那就可以假释。

B.那些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处于假释考验期限之内的时候犯了新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应当撤销假释,要按照先与之合并再减去已执行刑期的方法来实行数罪并罚。

处于假释中的犯罪分子,于其开始接受假释考验的期间之内,切实遵循了各类与之关涉有关的规定,未曾再度犯下新的罪行,并且也没有被查觉到以前还存在着别的尚未作出判决的罪行,当假释考验的期限届满之时,那么剩余的刑罚便不会再予以执行了。

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若符合假释条件,可假释,若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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