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同时落实省委、市委的相关指示精神,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始终强调并强化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其核心工作内容包括:
落实国家层面省以及镇江市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法规和未来规划,制定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进步的指导方针,编制相关文件并执行。
制定并执行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方针,推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承担推动工作,制定全面计划,明确政策方向,健全服务机制,整合城乡培训体系,构建技能提升制度,规划帮扶措施,主导毕业生就业方案,提供离校后职业支持。
(四)全面协调建立涉及城乡居民的各类保障系统。制定并执行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政策和规范。落实国家、省级及镇江市养老保险统一安排和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规则。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方案。联合相关单位推行全民保障方案,并且构筑整个都市一致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平台。
承担就业状况监测、失业动态分析及相关社会保险资金运行监测工作,提供信息参考和舆论引导,制定应对策略,采取干预措施,维护就业市场稳定,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协调。
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相关规定和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对话体系,落实工时、休假及带薪休假的相关制度,执行禁止使用童工的法规,保障女性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别劳动权益。开展劳动保障监督工作,协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法规惩处重大违法事件。
承担政府人才整体事务管理职责,执行关键人才计划与项目安排,主导职称制度革新进程,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后续教育及博士后相关法规,负责顶尖专业技术人才遴选与培育事务,制定并推行吸引海外学子来本市就业或定居的方针。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定、应用及奖励机制。贯彻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联合相关单位推动公共机构人事机制革新,依据职权实施岗位配置、人员选拔、劳动合同等人事事务监管,制定公共机构职员及行政辅助人员管理规章。
(九)根据授权开展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与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公共机构职员薪酬分配方案,构建职员薪资确定、有序提升及发放的保障体系。拟定公共机构职员福利与退休相关制度。
与相关单位共同制定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整体性措施和长远蓝图,促进各项方针的实施,处理棘手复杂的事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正当权利。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工作重心调整。持续推动减少政府审批环节、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效能的改革,压缩行政权力事项,改进涉外事务处理流程,强化过程与结果监督,探索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新途径,促进数据互通,增进公共服务质量。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单位日常工作,处理关键文件撰写、信息管理、安全保卫、机要事务、保密工作、群众接待、后勤保障、信息公开等事务;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施行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探讨事务;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的核查;负责进行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的相关事务;负责实施专家咨询的协调与新闻发布的安排;负责进行行政审批的业务,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依据授权,负责施行相关的表彰与奖励活动。
三、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制定人社领域发展蓝图与年度安排,设计社保基金收支方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负责信息规划、数据汇总、财务内部管理、资产运作及内部监督审查事务。制定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办法,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险种,以及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依照法规对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运作进行监督;安排力量惩处重大违规事件。
四、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
制定职业发展蓝图、行动方案,保障劳动者均等就业机会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促进乡村劳动力合理迁移,实现人员平稳转移;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安置、困难人员帮扶、特殊人群就业等方针,协助拟定就业补贴资金使用规范;拟定本地失业保障政策、待遇标准及基金运营办法;构建全市失业状况监控和预先警示机制,防止大规模失业发生;负责市促进创业与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日常事务。制定关于劳动力市场、人才服务行业进步及人才迁徙的法规和蓝图,负责引导劳动力社会服务机构的运作。
五、社会保险科。
执行国家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准则;制定并推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及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和规范;规划并实施全市的工伤保险政策,明确相关规划与标准;健全全市工伤预防、事故认定及康复的制度,执行国家关于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范;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事宜;依照规定,确认定点医院、药店、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企业的资质要求。
六、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
制定并执行城市层面的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规范;落实员工工时安排、休憩假期和休假规定;规划全市企业职工薪酬体系的总体调控和支付安全措施;推行禁止童工非法雇佣的方针,以及保障女性和未成年劳动者的特殊权益政策;指导并监督国有企业的薪酬总额控制及企业领导者的收入分配方案。制定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整体性方针和蓝图,促进配套政策的执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应有权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领域中的核心复杂事项和关键突发状况。拟定全市劳动人事纠纷调解裁决方针并推行;引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及调解活动;依照法规指导处理全市重大劳动人事纠纷案件。制定并执行本地劳动安全检查规章制度,依法处理并监督重大案件,引导本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协助本地劳动者维护权益,安排处理紧急情况,负责市防止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七、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职称的全面管理;推动职称制度的改革深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执行职业资格与博士后管理的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制定并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定居的政策;处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制定人才培育、能力评定、岗位安排及奖励办法,规划并执行城镇与乡村劳动者的职业进修方针,管理全市技术比武活动;推行职业技能教育;遵循国家职业划分、技术能力规范;主管机关及公共机构员工技术级别评定,监督工人技能评级,推进本土人才团队建设。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
负责单位人事整体事务;领导全市单位人事体系变革;制定全市单位职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章;依职权办理单位岗位设置的报备相关事务。制定本市所有事业单位职工及机关辅助人员的薪酬方案、福利待遇和退休规定,并负责执行;负责管理市内所有事业单位职工和机关辅助人员的薪酬福利及退休相关事务;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用工;负责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
九、组织人事科。
承担组织及旗下组织的党务工作、党纪党风建设、组织人事管理、团队建设及退休人员服务;承担对局内干部的教育引导与监督工作;指导人力资源系统内的培训学习、道德风尚培育和思想观念建设。
十、各下属单位
市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着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职责,同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兼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此外还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市场,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职业对接服务,组织进行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管理,监管劳服企业的运营,也为下岗职工和自由职业者提供劳动相关事务的代办服务。
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举办“福地青年英才”创业大赛,旨在支持青年创业活动;开展就业见习项目,并引进高校毕业生人才;推动博士后工作站人才吸纳;制定人才相关政策;拨付政府人才补贴;运营企业人才工作服务站;管理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提供人才流动相关服务;实施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受委托);为大学和专科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检查管理区域内的公司及个人经营体是否依照劳动法规行事,若发现不合规行为,则予以纠正,并实施处理和惩处措施。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调解职责,处理辖区内劳动纠纷;执行劳动保障争议处理机制,以及劳动仲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说明和咨询服务;接收并管理归属范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依照国家法律规范审理劳动争议,并作出公平判决;负责仲裁人员的培训、选拔、评估及管理工作。
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公务员培训,也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同时还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此外也开展网络学历教育。
档案与信息化中心负责事业单位档案的维护,同时负责内部档案的流转;他们提供社会保障卡的运行维护服务,并且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数字化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安排本地的职业能力评估、资格评定和专项技能测试;管理本地企业的资格认证备案事宜;构建本地的职业能力评估和资格评定专家团队;审核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申请资格,并对其实施业务引导和监管;提供职业竞赛的技术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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