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的专业,可在其招生网站上查阅相关信息,同时,该校的录取分数线也可在该网站上找到。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于2014年发布的招生规定中,第一章为总则,其中第一条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的规定,以及云南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旨在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并遵循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评估、综合考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过程公平、公正、透明,全面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阳光工程”。
我校招生工作受到国家监察机关、考生群体、家长群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严格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了一个招生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长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共同构成。其职责涵盖了全面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实施云南省招生工作的相关决定,探讨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政策,同时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设立的固定招生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依据学校的发展规模,编制招生各专业的具体计划;全方位、系统地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设施条件、学科特色、专业内容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状况;进行人才需求与培养趋势的预测分析;开展招生工作改革的相关调查与研究;以及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为了强化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性培养和责任限制,学校特地组建了一个监察小组,该小组由纪委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构成。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招生政策及规章的执行情况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确保广大考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章招生工作纪律第八条规定,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招生纪律,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生工作的“六不准”原则:即不得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不得徇私舞弊或制造虚假信息;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或破坏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得协助或参与任何非法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招生活动;不得索要或接受考生及家长提供的现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不得以任何借口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第九条规定,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将录取工作的进展信息透露给非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
第四章招生规划第十条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指标,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编制各专业招生方案。该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校长办公室以及学校党委会共同审议通过,最终提交云南省教育厅进行审批。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的批准,将招生生源计划内容,通过《云南招生》杂志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块,向公众进行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二条遵循国家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依照云南省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在录取过程中,针对获得加分或减分资格的考生,需依照云南省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政策规定进行操作。
我校招生录取规定明确指出,考生需按照专业志愿填报,录取过程将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如果考生所填报的首选专业名额已满,那么将按照考生所填其他专业志愿的顺序,从成绩较高的考生开始,依次调整进行录取。
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实现录取,则对于愿意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进行专业调整并录取至其他专业;而对于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同等分数情况下,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录取。
招生录取的最终结果将通过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省招生考试频道等多个官方途径,在第一时间内向公众进行公开。
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各类专业在招生过程中,不对男女考生设定比例限制;同时,对于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标准保持一致,不存在任何区别对待。
考虑到医学各专业在学习和就业方面的独特性,我校秉持着以考生实际利益为出发点、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在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健康状况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医学类各专业推荐考生单眼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均不应超过800度,且需确保无色盲、色弱现象,同时无斜视和弱视问题。
护理专业对男生有身高要求,建议他们至少达到160厘米;对于女生,则建议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鉴于医疗卫生行业的独特性,我们建议残疾考生在报考我校医学相关专业时需谨慎考虑。
第六章学费及奖学、助学第二十条遵循国家相关法规,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将依照云南省物价局及保山市物价局所核定的数额进行收取。
2014年各专业学费:500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入学时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依据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该学校构建了一个融合“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免除学杂费、补助金”等多元化措施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为新生设立便捷的入学途径;针对普通专科生,从国家级到校级层面,每人每年的奖助金为500元至8000元不等;提供最高达6000元/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多途径和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助力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新生入学复查,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之后,我校将安排一次全面复查,整个过程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完成。
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学校办学地点与招生咨询说明?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的教学场所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具体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及相关联的联合办学地点(具体位置以“招生手册”中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信息如下: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为****-*****86,传真号码为****-*****87;学校官方网站地址为.bszyz;邮政编码为678000。第九章附则部分,第二十六条规定,若本章程中的任何条款与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相冲突,应以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2014年5月10日起执行。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点专业: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景地图: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历年分数线: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指南: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气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