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太原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3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tyhgrjc@126.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考生本人姓名)确认参加太原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3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tyhgrjc@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我单位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1年3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太原海关人事教育处人事科(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12号,邮编030006)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的请附书面说明)。
5.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6.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考生接受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印件不再退还。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已处理] × ? ? 备考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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