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公告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就2017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考试用书可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进行预订和缴费,报名结束一个月后由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统一寄送给考生,书款发票由省图书发行站开具。网上订书事宜可咨询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联系电话:(0791)86225493、86283600。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上午举行,共7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11月10日至30日期间,在“江西财政网”、“江西会计网”开通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请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报名费,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订书款,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报考费发票,请携带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在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12月1日-31日)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现场报名点地址: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0795-3216734。
2.2017年4月10日前,我市考试管理机构将会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3.2017年5月13日至16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7年6月6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江西财政网”、“江西会计网”公布。
五、其它情况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限内携相关报名材料到宜阳大厦中座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财政局窗口)审核报名。 咨询电话:0795-3216734。
各县市区报名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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