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扩大),简称六届七中全会,于1956年7月26日至8月1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选举准则》,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央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决定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处由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彭真、董必武组成,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全会增选了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
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决议》,对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的许多新观点、新方针进行了充分肯定,并从党章的高度,对八大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加以肯定和重申,使之成为全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
六届七中全会是党的八大预备会议的一次重要会议,它对于顺利召开八大具有重大意义。全会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后一部党章,它既体现了党在七大时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基本精神,又体现了党中央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六届七中全会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它所制定的党章,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更加成熟。全会通过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重大理论成果,对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六届七中全会在总结过去几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为党制定新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扩大),简称六届七中全会,于1956年7月26日至8月1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决议》,一致通过了新的党章。新党章取消了“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以苏联共产党为榜样”等错误规定,对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反对个人崇拜基础上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等作了重要规定。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全会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八大的召开日期为10月15日至24日。
全会增选了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由于在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增补名额上发生了争论,一些中央领导同志对一些地方党组织提出的增补人选意见没有得到贯彻,使一些同志感到不满。
六届七中全会是党的八大召开前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阶级关系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即“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全会着重强调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并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若干方法。
六届七中全会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虽然由于历史等原因,这次会议仍未能摆脱“左”的错误,但是它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仍然为后来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
六届七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一部分,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破坏和“九一三”事件后,在中央领导机构作了重大改组的情况下召开的。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着重讨论了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八项工作总路线等问题。
这次全会,标志着党在遭受了“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之后的恢复工作已经开始,标志着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政治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为胜利召开中共九大准备了条件。
六届七中全会是党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它所制定的《准则》和通过的党章,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会着重反对个人崇拜,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对于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团结一致,胜利地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总之,六届七中全会是党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重新恢复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它总结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为即将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作了重要的准备。
六届七中全会后,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毛泽东重新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刘少奇任副主席,邓小平担任中央书记处总书记。这次调整,使党的领导机构更加健全,为顺利召开中共八大作了重要的组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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