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面试
⑴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写教案和听课的形式。 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使用与之前相同的教材,自行准备)。 现场写好教案后,抽签确定上课顺序,并现场公布面试结果。
⑵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排序。 成绩相同者也将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折算)者,不得参加面试。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否则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⑶面试评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县教育局办公楼105室(联系电话:)申请加分2012年7月26日点; 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折算为百分制,加2分。 逾期不予重考。
4. 考试总成绩
高中、幼儿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并。 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 初中、小学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果分数相同,则按照专业知识分数排序。 若仍相同,则按教案设计分数排序。
(三)体检及检查
1、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程序进行。 不合格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者为检查对象。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并走访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全面了解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工作表现(学习表现)等,并对注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
(四)公示及独立学校选拔
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当涂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为7天,举报情况将通过监察电话公布。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其聘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确定拟录用人选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如对拟录用候选人公告无异议,候选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所报考学校类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科目成绩的顺序。
招聘期间,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职位空缺的,在报到批准前一周内,按照申请学习期限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1、申请人体检或者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招聘;
3、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包括不参加面试、体检、不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就业情况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 与招聘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就业合同》,并经县人才交流中心认证。 凭《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与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人事代理期间不得流动。 3年后,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学手续。 录用的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名册。 他们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每三年续签一次。 经县人才交流中心认证,享受正规教师工资福利。
五、纪律与监督
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个招聘过程有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热线:—679877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5—6748020、6748031(县教育局人密股)
监督热线:—6732715(县监察局)
0555-6748028(县教育局督查组)
6.其他
当涂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方面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规定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当涂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申请人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教育局
201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