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是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和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而制定的规定。
该规定共七章四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机构限额和编制种类、机构设立和编制核定、职能配置和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附则等。该规定适用于甘肃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团组织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该规定旨在通过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和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规定中明确了机构限额和编制种类,规定了机构设立和编制核定的程序和要求,细化了职能配置和编制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强调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性。
总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旨在通过明确管理原则和程序,加强机构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是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依法治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而制定的规定。
该规定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机构管理、编制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该规定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即机构编制管理应当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混岗混编、擅自增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机构规格核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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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的变化包括:
1. 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刚性约束力,明确“机构编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实施”。
2. 明确了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规定“省、市(州)党政机关,县(市、区、旗)党委政府机关,乡镇(街道)机关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明确了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备案程序和时限,以及相关责任追究情形。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适应发展需要、优化协同高效、集中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等。同时,还对机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规范,以确保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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