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两家事业单位,共设三个职位,旨在招募四名工作人员。详细信息请查阅《2025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申请者年龄通常介于18岁至40岁之间,即1984年3月14日至2007年3月14日出生;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者年龄应在此范围内,即18岁至45岁,对应出生日期为1979年3月14日至2007年3月14日。具体出生日期以申请者本人提供的为准。2025年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年龄上并无限制。
(二)岗位条件
需满足职位所需的教育背景、学术学位、专业领域、技术职称以及工作或实践经历等各项要求(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1)。
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及考试类型均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相关审核和说明工作亦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期限届满或未设定服务期限的在职人员若欲报考,必须获得所在单位或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批准。若未事先获得批准而影响后续聘用手续办理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该岗位者须具备副高级或更高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且其职称应与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相匹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经因犯罪行为而遭受过刑事制裁的个人,以及那些曾经被剥夺公职的人士,以及那些党纪政纪处分尚未结束或正处于纪律审查中的个体,还有那些正处于刑事制裁期间或正接受司法调查且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在招聘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过程中,被考试主办方确认为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且处于禁止参加考试期限内的相关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参与‘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担任大学生村官、成为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成员,以及那些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中,未满足当前工作地点、单位或岗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要求的应聘者。”
考生需留意:无论考生来自何地,若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均不具备报考资格,切不可虚报或隐瞒。这一规定将贯穿于招聘的每一个阶段,包括公示、聘用、档案审核及工资确定等环节。一旦在这些环节中发现考生已签署服务协议或获得聘用通知,但尚未满足最低服务期限,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中,所有参与者以及那些可能对公正性造成影响的特定关联人员,均需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回避。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的规定,对于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评定、岗位安排以及薪酬福利等方面,应与拥有临床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下午2点30分,报名活动自2025年3月17日起正式开启。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下午2点30分,线上报名自2025年3月17日起正式开启。
(三)线下报名地点及线上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期间,请于规定时间内前往各招聘单位的人事科(处)进行报名,具体事宜可参考附件1中对应岗位的咨询电话。
请将您的报名资料按照“应聘职位名称+您的名字+联系方式”的格式进行命名,并将这些资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然后对其进行压缩打包。之后,将文件发送至该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请参考附件1),同时,记得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以完成确认流程。
(四)报名材料
《2025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编号3)》需准备两份副本(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与副本,还有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备案证明》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证明》。
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同时提供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版翻译原件,且该翻译必须由正规翻译机构(公司)完成,个人翻译版本不予认可。
5.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在内的,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五)报名要求
考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在报名过程中,报考者需真实、完整地提交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信息填写失实、不完整或存在错误,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弄虚作假者,一旦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考试期间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与本人身份相符。
请考生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的电话保持畅通无阻,这样我们才能在需要时及时通知您相关事宜。
(六)资格审查
用人主管机关与招聘方共同组建审查团队,针对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执行审查流程。在专业资格方面,主要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并结合“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资源进行综合审核。对于目录中未收录的专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核实确认。
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始终存在,无论哪个阶段,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存在作假行为以骗取应聘资格,都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活动决定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阶段。面试环节将重点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具体面试的组织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执行,而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则承担着对面试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的重任。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
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及格标准设为60分。未达到及格标准者,不予考虑成为拟聘对象。在成绩计算过程中,需运用四舍五入规则,确保最终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当某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若在招聘单位规定的一个工作日内超出其能容纳的最大面试人数时,招聘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实施多轮面试或是增加笔试环节来选拔最终的面试候选人。在加试之前,需确定最终面试候选人的数量,该数量应基于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获得面试资格的候选人将依照既定程序参与最终面试,而他们的加试成绩不会影响总成绩的评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将以面试成绩为准。
(三)拟聘人选的确定
招聘对象将在面试成绩达标者中筛选,依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同一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进行最终确定。若考生面试成绩一致,则依据国家及我省的相关规定,优先考虑那些满足特定聘用条件的候选人(例如,曾在省内服兵役并完成服役期、已退役的自主就业大学生士兵,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或以上荣誉者);若无人符合优先聘用条件,则将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选拔合适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了体检工作的组织与执行任务,依据修订版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事业单位的实际用人需求来做出决定。体检结果达标者,招聘单位将对其遵守纪律、政治立场、道德素养、业务水平、工作成绩以及拟任岗位的资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他们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若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则取消该应聘者的拟聘资格;同时,将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依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其进行体检和考察。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若有考生作假、隐瞒关键病史或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体检和考察结果失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通过的人员被认定为拟录用对象,其名单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公示的时间将持续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招聘单位需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若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且证据确凿,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或主动放弃者,其拟聘资格将被取消。同时,将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于反映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情况,将暂时延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虽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应聘者将按照规定程序前往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放弃,将取消其拟聘人选的资格。对于在职人员报考的情况,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依法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则等同于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决定递补,则需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再递补。
被聘用者需签署劳动合同,同时依照相关政策执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若试用期满后考核结果达标,将正式成为聘用员工;若考核不合格,则将取消其正式聘用资格,并终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如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或对招聘流程存在模糊理解,应立即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请参考附件1)。
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参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接受面试、完成体检、接受考察或办理报到手续,则该考生将自动丧失应聘的资格。
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需对求职者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处理;在公开招聘活动中,对于求职者、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应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进行认定与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页是本次招聘及补充公告的发布平台。本次招聘涉及的招聘单位官网即为本次公开选拔的专用网站,所有招聘相关事宜及各类通知等信息均将在此网站公布,考生们需留意并定期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9332016(长春市儿童医院)
0431-8482646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电话: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人事处联系方式为0431-84692016。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0792728(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社部门电话: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联系电话为0431-89874507。
招聘信息一旦确定并对外发布,任何调整或修改均需获得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式许可。若本公告中存在未详尽之处,敬请留意后续发布的补充信息。
附件:
2025年度长春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高素质人才的相关职位与所需资质详情一览表(编号为3号)。
2025年度长春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高级人才报名表格,编号为三号。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中输入“招聘”,即可获取2025年长春的最新招聘资讯汇总,包括招聘公告、岗位列表、报名通道等,内容涵盖国企、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等招聘信息,以及一汽和各区企业的招聘信息,还有长春招聘信息网站的具体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