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苏州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通知(第一批)已发布,计划招聘42人。报名日期:2021年7月12日9:00-7月21日16:00。报名方法:在线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苏州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通知(第一批)
苏州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苏州十梓街1号。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色人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2名。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需要为:1-2号职位低于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3-5号职位低于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职员作历程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将来出生。
(六)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拥有下列条件之1、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副部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干部)且有校团委等部门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②有2年(24个月)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职员作历程;
③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历程。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与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历程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计算工作历程基准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工作历程指正式参加工作历程,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历程。
(七)拥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职员,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职员,与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同期毕业的时间需要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
2、报名
(一)报名日期、地址、方法
面试职员通过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3日16:00;
4.异议处置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3日18:00;
5.交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面试职员用具备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缘由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有关报名成本。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需要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面试职员,①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下载、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公布。
(四)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苏州大学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各职位开考比率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率,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通知。
3.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面试: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具备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公开招聘员工与面试职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
3、考核科目、时间和推行方法
(一)考试时间
笔试暂定于2021年8月1日进行,具体见准考证。面试职员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不然视为舍弃资格。
面试职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到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依据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筹备有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状况另行公告),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二)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面试职员须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力资源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社会职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职员作证明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证明,与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其它证明。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职员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试方法
面试职员考核工作包含笔试、心理健康测试及应聘。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综合常识、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程。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率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应聘的职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根据实质人数均进入下一轮。笔试成绩、进入下一轮考试职员名单、职位及名次,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职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看。
2.心理健康测试。主要以在线答卷形式测试面试职员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应聘。应聘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应聘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应聘成绩现场公告面试职员。应聘成绩即为总成绩,应聘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总成绩:面试职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后总成绩计算办法:最后成绩=笔试成绩40%+应聘成绩60%。笔试成绩、应聘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职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职员名单时说明缘由。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确定面试职员的考试成绩,在考试(测试)合格职员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和进入考察职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根据应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职员。如笔试成绩、应聘成绩均同分,使用应聘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与聘用
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也可同时在省教育厅或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含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需要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舍弃聘用的,或其他致使聘用职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职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职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职员提供不了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第一次就业的职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别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依据职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任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应在我校专职辅导员职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职位。
6、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045
7、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507327
联系人:江老师
8、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教育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教育厅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苏州大学
2021年7月9日
职位表.xlsx
文章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
2021年贵州六盘水盘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 2024-11-28
-
2021年广东江门新会区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 2024-11-28
-
2021年山东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选聘硕博士通知 2024-11-28
-
2021年贵州安顺普定县引进事业单位急切需要紧缺人才通 2024-11-28
-
2021年新疆阿克苏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4-11-28
-
2021年河南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2024-11-28
-
2021年天津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2024-11-28
-
2021年湖北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急切需要 2024-11-28
-
2021年广东江门鹤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 2024-11-28
-
2021年河北张家口蔚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