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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菏泽鄄城县遴选村党支部书记简章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8
鄄城县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简章为全方位加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头雁工程”品牌创建,塑造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作风更优、纪律更严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推行乡村振兴策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研究,面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出色人

鄄城县公开遴选村党支部书记简章

为全方位加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头雁工程”品牌创建,塑造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作风更优、纪律更严的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推行乡村振兴策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研究,面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出色人才遴选村党支部书记,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遴选范围和岗位

1.遴选范围。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身份不限,不包括教育、卫生一线员工)、退休干部职工;返乡创业职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毕业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2.任职岗位。村党支部书记,具体村由各乡镇(街道)研究确定。

2、资格条件

遴选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1年以上党龄;

2.政治素质好,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肯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3.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退休职员年龄放宽至65周岁以下(报名职员所涉及到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1日);

5.拥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情形职员不能报名:

(1)贯彻实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触犯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置、处置未完结或处置完结未满3年的。

(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别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6)有风险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7)信仰宗教、参加邪教组织、搞封建迷信活动,搞宗族派性的。

(8)道德品行不端,不赡养爸爸妈妈、不抚养子女的。

(9)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关心村级事务,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10)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的。

(11)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近三年来,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不积极,先锋模范用途发挥不好,民主评议党员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

(12)有“黄赌毒”、打架斗殴等涉黑涉恶涉暴违法行为的。

(13)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不积极帮助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工作,甚至消极对抗的。

(14)上一届村“两委”成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效不明显,进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没思路无法,不可以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

(15)长期外出或身体情况不可以正常履行职责的。

(16)具备其他不能担任情形的。

3、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所在党组织审核、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的方法确定,通过后纳入公开遴选出色人才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人才库。乡镇(街道)职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及辖区返乡创业职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毕业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社会出色人才)到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县直部门单位职员到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退休职员到原工作单位报名。报名人填写报名审批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三份),一并提交报名单位审核。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十日。

报名单位审核通过后于5月13近日或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2.综合比选。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与熟知状况职员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议交流、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法,近距离考察辨别人选状况,进行综合比选,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

3.确定人选。综合考虑遴选职员的籍贯、任职意向、个人能力与优势专长等方面原因,结合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和任职村。

4.集中体检。对拟任职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对健康情况不适合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依据综合比选状况予以递补。

5.人选公示。体检通过后,对拟任职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同意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资格。

6.组织任命。公示无问题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农村党支部书记任职规定履行有关任职程序。

4、工作需要

1.遴选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与原机关事业单位脱岗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工作时间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留任。

2.遴选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管理,履行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不再继续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进行离任审计。

5、考核管理

实行年度考核规范和动态管理规范。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行,考核主要采取召开任职村党员群众座谈会、民主评测、入户走访等方法,结合平时考核,全方位知道和学会任职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效果及目的任务完成等状况。年度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等次(出色、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记入本人档案,并向派出单位及本人反馈。对任职党支部书记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任职职员进行准时跟踪、综合研判,对不称职或不适合继续任职等状况,准时报告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后终止党支部书记职务,遴选职员返回外贸原单位以原有身份工作。选派期间如遇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继续给予有关待遇;未当选的,终止党支部书记职务。

6、政策待遇

1.扶持政策。设置村级进步引导资金,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为任职村拨付不少于10万元资金,用于领办合作社、进步集体经济、健全基础设施等。

2.经济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遴选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的基础上,由县财政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并享有村集体经济收益增量奖励。退休干部职工、返乡创业职员、退伍军人、返乡大学毕业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享有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同等报酬待遇和其它福利待遇。

3.政治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出色等次的,在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中直接评定为出色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名额;对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先评先树优,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对任职期间连续3年出色等次,且在村级各项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位次前移、在第三年考核坐落于乡镇(街道)前3名的,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直接提拔或晋升职级。任职期间可以村党支部书记身份参加事业编、公务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招考。对任职满3年、表现出色、且符合省市招考事业编制条件的,县里列出专项事业编制,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单独招录部分出色遴选党支部书记。

为加大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同意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置。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及报名咨询电话:0530-3616550。

其他未尽事宜,以县委组织部讲解为准。

附件1.各乡镇(街道)报名咨询联系方法.docx

附件2.鄄城县遴选党支部书记报名审批表.docx

中共鄄城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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