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通知
依据《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细节》《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及地域介绍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http://www.jmsu.edu.cn/)。
2、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
3、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长期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面试事宜。
4、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擅长革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可以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需要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需要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留学归国职员相应学历需要获得国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面试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将来出生;面试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将来出生;面试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将来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将来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将来出生)
6.面试者需要在2023年7月31近日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可以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面试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职员不作需要)。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拥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需要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职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职员。
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有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薪资,校内绩效薪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高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高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高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高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B类:其他学科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薪资,校内绩效薪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高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高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高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高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最好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大夫、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专长指导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依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面试职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职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有关材料,不然视为无效(为确保有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4、招聘程序
依据《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在线报名
1.报名日期:从通知发布之日起--2022年十月13日16:00时。
2.面试者需要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进入报名网站,由面试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法无效。
3.需要注意的地方:
(1)填写考试报名条件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个人只允许考试报名一个岗位。
(2)面试者需要用二代身份证报名(目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3)面试者上传照片需要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街拍、风景照的面试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与在线报名步骤、办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面试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面试者可登陆报名入口查看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2022年十月14日16:00时。
2.需要注意的地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率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降低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面试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条件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十月22日 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公告)。
2.现场确认地址: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最近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面试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赞同参加面试证明。(4)面试职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面试条件、虚报瞒报面试材料或不可以准时参加现场确认的面试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根据《黑龙江财政厅、黑龙江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公告》(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面试者需交笔试成本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
2.应聘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
(五)考试方法
1.面试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应聘的方法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应聘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应聘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应聘成绩占50%。应聘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面试博士岗位采取应聘的方法进行考核。应聘成绩100分,应聘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方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应聘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应聘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应聘
笔试:
1.临床及有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常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剖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状况加试有关专业常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剖析解决问题能力)。
应聘:
1.依据笔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应聘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应聘人选。拟进入应聘职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有关岗位应聘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应聘、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职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状况,将根据应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职员按需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职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职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职员办理有关手续。
5、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4548618393
监督电话:0454-8618848
6、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4548618393
E-mail:jmsdxrsc@163.com
7、其他状况说明
1.拟进入应聘职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公告。拟进入应聘职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址参加应聘而未被录用的,由面试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不然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职员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为六个月(第一次就业职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职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策略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讲解。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pdf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pdf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pdf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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