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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出色适岗人才,促进教体事业可持续进步,全力塑造与地方社会经济进步相适应的优质职业教育品牌,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09号)等文件精神

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出色适岗人才,促进教体事业可持续进步,全力塑造与地方社会经济进步相适应的优质职业教育品牌,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介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介绍表》)。《岗位介绍表》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通知。

2、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拥有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好的品行。

3.1986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4.一般高校毕业研究生,且获得相应学位。

5.拥有考试报名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和体育岗位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获得,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应聘成绩单遭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互联网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注明有关信息,不然审核不通过),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需要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不然,予以解聘。

(2)机电等其他专业岗位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现在暂未获得,拟聘职员须在2025年9月份之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不然予以解聘)。

(3)资格条件中专业参照《江苏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一般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一般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海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职员,如参加服务项现在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职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一般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面试: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一般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查的职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职员。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职员。

(5)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职员。

(6)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职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职员。

3、报名

(一)报名方法

报名使用互联网报名方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haianedu.net)。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7:00。照片需要:本人最近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7: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依据面试职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面试职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需要其健全补充,也可需要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811298。陈述申辩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通知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日期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对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为9月21日9:00~9月26日11:00。

3.交费确认。交费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09:00~9月26日17:00。通过初审的面试职员须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名费100元。考生须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有关成本,超越交费截止时间交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介绍表》规定开考比率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率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状况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予以通知。

面试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职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通知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日期为2022年9月26日15:00~18:00。面试职员需维持联系方法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在线报名初审通过并经交费确认的面试职员,请准时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逾期责任自负,具体时间在海安教育信息网通知。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资格复审、适岗评价等环节均需用。

(四)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应仔细阅读在线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需要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面试职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面试职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3.面试职员须诚信面试,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需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策略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质状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面试职员与事业单位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公开招聘员工与面试职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招聘方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应聘组成,资格复审、适岗评价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和海安中专组织推行,应聘委托海安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推行,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职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应携带报名有关材料和适岗评价材料,在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适岗评价和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址。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在资格初审后对姥爷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一般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一般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一般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考试报名的基层服务项目职员,及以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职员需提供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政治、体育学科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2022年毕业生如暂未获得,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获得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成绩单,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须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科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

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职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可以到现场的,可委托别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复审,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适岗评价资格,被取消适岗评价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二)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职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3),并按表中需要如实填写内容,按序筹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段的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状况,工作期间任职状况和获奖状况,各阶段发表的论文、研究课题等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适岗评价结束后,公布进入应聘职员名单并发放应聘公告书。

(三)应聘

1.应聘对象:依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应聘职员(末位同分的一块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

2.应聘时间地址:详见应聘公告书。

3.应聘形式:

(1)应聘采取模拟上课(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和答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两部分组成。应聘主要考察面试职员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成人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模拟上课内容从考试报名的学科(专业)教程中指定,答辩采取结构化应聘的形式进行。

(2)应聘成绩当场公告考生。应聘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其他事情:

模拟上课应聘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施。

(四)总成绩计算

应聘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模拟上课、答辩各占50%的网站权重计算应聘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公告》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实行。体检费由面试职员自理。

体检职员确定。在应聘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职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职员名单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通知。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2.体检合格的职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组织推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与招聘岗位有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中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海安市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公告书》。

拟聘用职员应在《海安市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公告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高于3年。因个人缘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职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职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思想政治岗位、体育岗位须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然不予聘用,其他岗位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9月份之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然予以解聘。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致使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应聘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需要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致使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6、其他事情

1.面试职员须诚信面试,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需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根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不真实信息面试、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与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程、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拓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面试职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准时关注海安教育信息网有关信息发布。在每个招聘环节,如面试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址并根据需要参加面试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疫情防控需要:

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前7天自行下载、打印《面试职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天自行测量体温,按需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考试期间防止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和其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省、自治区的县级地区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可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合。出行时注意维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带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准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应聘当天通过规定通道入场时,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区域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省内外具备有关资质认定的测试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测试机构APP显示均可,需要含本人名字、采样时间信息,下同)的考生,方可入场。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需要主动报告有关状况,提前筹备有关证明,服从有关安排,不然不可以入场参加考试:

①最近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旅居史的考生,与与新冠肺炎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区域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察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正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察看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

②因患感冒等非新冠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聘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测试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③如仅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区域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其他状况均无异常的,经现场核验,考生本人承诺确未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可正常参加考试(请从专用通道通过)。如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不能进入考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①不可以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卡或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的;

②仍在隔离期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其他因疫情有关缘由被旅居地、笔试地址所在地管控不可以到场的;

③最近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区域或存在社会面当地疫情区域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察看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察看期,但不可以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察看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的。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员工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带,做好个人防护。依据疫情防控管理有关需要,考生不可以提前进入考试知识点熟知状况,请趁早了解考试知识点入口地方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试知识点,自觉配合完成测试验证步骤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考生应诚信申报有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员工进行防疫测试、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导致紧急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组织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应聘、考察体检等工作时,根据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当服从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疫情动态,准时查询海安教育信息网有关通知,考试前如有有关调整和需要,将另行告知。

确因新冠疫情致使没办法参加的,在招聘结束后可书面申请退费。申请退费的职员,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于招聘结束后十日内发至邮箱:hazzdqgzc@163.com。审核通过的,将通过原交费途径予以退费,请考生耐心等待;非新冠疫情缘由不参加的,不予退费。

①考生个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需注明考生名字、身份证号、考试报名学段学科、申请退费缘由等。

②因新冠疫情缘由致使没办法参加的有关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新冠感染诊断证明或病历,考生核酸测试为阳性的报告,考生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截图,考生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其因疫情被风险控制隔离的证明,医院或社区医务室出具的考生发热或干咳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证明等。

7、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全过程同意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通知》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通知》规定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面试职员的面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员工责任。

8、政策咨询

本《通知》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0513-81811298(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监督电话: 0513-88931651

附件1: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介绍表.xls

附件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doc

附件3:江苏海安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附件4:面试职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5:关于推行海安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建议(摘要).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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