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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浙江金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职员招用104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23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公开招用通知依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方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具体事情通知如下:1、招用计划2023年行政事业

2023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公开招用通知

依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方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具体事情通知如下:

1、招用计划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职员104名。

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考试报名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职员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方法(附件3),或登录下列网址查看:

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241)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2、招用范围

范围和对象、条件参照《磐安县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试行方法》(附件4)。其中,招用条件中需要磐安户籍的,须参加过公务员、事业职员、教师、卫技职员考试且有笔试成绩的方可考试报名;招用条件中需要非磐安籍的,须参加过公务员、事业职员招聘且有笔试成绩的方可考试报名。

3、招用程序及方法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用报名全部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日期:2月15日9时2月21日9时。

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241

考试报名职员要诚信考试报名,按需要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职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号需要一致。

2.资格审核及积分

资格审核时间:2月15日9时2月22日9时。

由招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考试报名职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职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日期内第三报名并同意资格审核。

积分材料提交时间:2月15日9时2月24日9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向招用单位提供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材料及积分所需的材料,须提供积分表(附件5)、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和积分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留学职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安排

依据积分从高到低按招用名额1∶3比率确定应聘对象(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积分相同的,积分相同职员均进入应聘。招用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

拟入围应聘职员名单由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时间:2月24日3月2日。公示开始后,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应聘。有异议经查实不合格的,不可以参加应聘,有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应聘职员在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招用单位领取应聘公告书。

应聘采取结构化应聘。应聘时间、地址详见应聘公告书。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积分不带入应聘计算总成绩。应聘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结束后,应聘成绩即为总成绩,依据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职员。若总成绩相同的,积分高的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组织推行。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实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

考试报名职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6个月内参加好友事考试并由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含教育、卫健)组织体检合格的,可以免予体检。

考察按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拟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实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不是招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推行前,国家、省颁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实行。

因出现考试报名职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由招用单位在相应职位应聘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招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用单位将拟招用职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通知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招用。

在聘用之前不可以向招用单位提供考试报名所需有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招用。被招用职员收到招用公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考察结论为不适合招用为编外职员、不可以在规定时间提供考试报名职位所需有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招用手续前放弃招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应聘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招用。

递补须在招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用职位职员招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4、其它事情

1.截止到2023年2月15日,有户籍需要的职位,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硕士以上研究生除外)。请考试报名职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状况并如实填写。

2.已经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员考试报名的,须书面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赞同,未满初次签订合同规定年限的不能考试报名。

3.每位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考试报名一个职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考试报名职员在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不真实信息和材料获得考试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状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买卖的,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能考试报名相应考试的处置。

5.对考试报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考试报名职员直接与招用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6.本次招用入围应聘职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职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职员名单、拟招用职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示通知栏公布,考试报名职员应准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通知栏查看信息,有关事情不再另行公告。

7.考试报名职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通知栏公布、公示的有关内容(含本通知)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046。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2023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职员公开招用计划表.xlsx

附件2.专业对照目录(2012年).xls

附件3

2023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职员资格审查方法

1、户籍需要

1. 户籍需要为磐安包含: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3年2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或出生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3)本人或爸爸妈妈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地产证、居住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4)爸爸妈妈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员工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佐证材料为依据);

(5)2023年2月15近日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

(6)生源地为磐安的职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考试、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有关材料。

2.研究生学历及获得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以上的职员户籍不限。

2、年龄需要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2月15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2月15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5周岁(1977年2月15日至2005年2月15日期间出生)。

3、专业审查

考试报名专业名字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目录名字不同的,请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向招用单位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专业确认的说明。

本方法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用单位负责讲解。

附件4

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试行方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员招用工作,打造编外人才储备池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职员,除驾驶员、安保、饭店职员等岗位外,原则上从编外人才储备池中择优招用。

1、储备池人才范围

未纳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职员,进入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

2、储备池人才管理

进入编外人才储备池的职员,实行积分制管理。采取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参加好友事考试笔试总成绩等项目,按肯定的分值进行积分制管理。

(一)学历积分。申请人获得国家认同的学历的,可按下列标准计分。

1.具备研究生学历的,积2分;

2.具备本科学历的,积1.5分;

3.具备大专学历的,积1分;

4.具备高中学历的,积0.5分。

计分时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计分;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方可计分。

(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积分。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以下标准计分:

1.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备正高级职称,积3分;

(2)具备副高级职称,积2.5分;

(3)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积2分;

(4)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积1.5分。

如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根据副高级职称积分。

2.职业技能积分

(1)具备高级技师的,积2.5分;

(2)具备技师的,积2分;

(3)具备高级工的,积1.5分;

(4)具备中级工的,积1分;

(5)具备初级工的,积0.5分;

(6)具备专项证书的,积0.3分。

计分时以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计算,不重复计分,多个专业技术职称和多个职业技能不累计计分。

(三)参加好友事考试笔试成绩积分。依据人事考试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积分。譬如张XX,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20分,该次笔试满分为200分,折算积分为0.6分。计算公式为:笔试积分=笔试总成绩/该次笔试满分。笔试总成绩以参加好友事考试公布(查看)的成绩为准,可以择最高中一年级次的成绩。

3、储备池人才运用

人力社保局发布编外职员招用通知后,启用编外人才储备池,符合报名要求的储备池人才统一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向招用单位提供积分材料。招用单位负责审核计分,将名单(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报送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围应聘职员名单组织应聘。积分不带入应聘计算总成绩。6个月内参加好友事考试并由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含教育、卫生)组织体检合格的,可以免予体检。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

附件5

积 分 表

序号

指标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审核分

说明

1

学历

研究生

2

1.计分时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计分; 2.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方可计分。

本科

1.5

大专

1

高中

0.5

2

专业技术职称

正高级

3

1.计分时以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计算,不重复计分;

2.多个专业技术职称、多个职业技能不累计计分;

副高级

2.5

中级

2

初级

1.5

职业 技能

高级技师

2.5

技师

2

高级工

1.5

中级工

1

初级工

0.5

具备专项职业职业能力证书

0.3

3

参加好友事考试笔试成绩积分

1.计算公式为:笔试积分=笔试总成绩/该次笔试满分。譬如张XX,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20分,该次笔试满分为200分,折算积分为0.6分。

2.笔试总成绩以参加好友事考试公布(查看)的成绩为准,可以择最高中一年级次的成绩。

总分

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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