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2022年9月)
依据《厦门事业单位补充员工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沧区实质需要,海沧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招聘岗位
中学岗位3个,小学岗位2个,详见需要表。
2、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与考试报名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
5.拥有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以下职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职员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职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或正在同意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职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员工应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书面证明,确有实质困难的,经市、区教育局赞同,可在体检时提供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不然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依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置。
3、招聘程序
报名
报名日期:2022年9月16日8:00-9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法:本次使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法,请有意向考试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名字后发送至邮箱89938867@qq.com。
报名材料:《厦门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厦门海沧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考试报名职员简明状况登记表》、2寸彩色本人证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学科带头人等荣誉证书、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等。
考试报名者须认真阅读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方可报名。本人应付报名条件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组织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初审。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20:00前反馈至报名邮箱。考试报名职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9月30日下午17:00前通过报名邮箱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者视为无异议。
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者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十月十日-十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地址:厦门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7楼3702。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5.教师资格证书
6.中文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7.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本简章招聘对象其他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9.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10.考试报名承诺书
没办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责任由考试报名者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考试报名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资格的最后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现场资格审核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率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降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状况特殊确需减少开考比率的岗位,由区教育局研究提出建议,经区人社局、市教育局赞同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原则上使用笔试和应聘相结合的方法。
招聘岗位需要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区教育局可依据实质状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备与招聘岗位需要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面试职员免笔试直接参加应聘,但当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率超越5:1时,所有考试报名职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区教育局提出,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形式
笔试使用闭卷方法进行。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可以进入应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常识。
笔试时间
2022年十月22日 上午9:00-11:00
参加笔试职员应于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至考试知识点报到。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笔试具体地址及有关需要详见准考证。
2.应聘
进入应聘职员名单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且符合免笔试的考试报名职员直接进入应聘。
须参加笔试的,拟进入应聘职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率确定,不足3:1的以实质人数确定应聘人选,应聘人选名单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应聘形式
应聘以课堂教学的测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质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率参加应聘的,合格线为70分。应聘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应聘时间初定2022年十月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3.综合总分
免笔试参加应聘的,总成绩为应聘成绩;有笔试和应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应聘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应聘成绩、总成绩均使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试报名者名次按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应聘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考试报名者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确定。
体检由海沧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根据《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的需要实行。参加体检职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职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教育局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成本自理。
体检职员应按需要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需要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职员不予聘用。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区教育局将通过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核实拟聘用职员有无失信被实行状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考试报名或者取消考试报名资格。核实无失信状况后,由区教育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第三进行复核,考核或复核不合格人选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职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状况特殊的,拟聘职员应书面申请承诺,经市、区教育局赞同后,可适合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低于60日,不然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职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职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职员的工龄、薪资、养老保险等待遇依据厦门有关规定实行。
拥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报名者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依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策略组织岗位竞聘。
4.递补
在应聘后、办理本次招聘职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考试报名职员放弃资格的,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已进入办理本次招聘职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职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有关说明
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等方法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持下述学历考试报名职员应于应聘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看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
用于考试报名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看认证;用于考试报名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看认证。
2.境外学历
持境外学历考试报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是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建议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依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建议》,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指中学、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职员可考试报名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岗位。
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地区校际交流对象。
教师资格证、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岗位需要的条件计算到2022年9月。
符合岗位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职员,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实行。
符合岗位考试报名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所学专业获得师范专业认证的教师资格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
考试报名职员应诚信考试报名,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福建人民检察院福建教育厅福建公安厅关于拓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公告》,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职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考试报名职员所留的联系方法应准确无误并维持畅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5、工作需要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同意中共厦门海沧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监督。
6、疫情防控
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降低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及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城市;
十月20日将来,考生还应自行到合法医疗机构同意新冠肺炎核酸测试;
考试当天进入考试知识点前,考生本人48小时新冠肺炎核酸测试报告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云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的,方可参加考试。
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疫情进步形势,当令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考试报名者理解支持。
上述规定仅限于本次招聘工作,未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海沧区教育局负责讲解。
厦门海沧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1.厦门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需要表.xlsx
2.厦门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3.厦门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考试报名职员简明状况登记表.xls
4.工作历程证明模板.docx
5.福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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