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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通知已发布,本次共招录900人,报名日期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4:00,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不指定复习
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上海公务员局、上海公安局组织推行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900名(其中女人90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考试报名对象
具备上海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获得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职员。
依据上海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相关需求,在本次招考900名总计划内,计划定向招考约38名(其中女人约2名)具备本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获得2018、2019、2020或2021届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具体招考人数将依据笔试状况在总招考计划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拨机制。
(二)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6、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考试报名,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赞同。对采取定向招考方法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能考试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不能考试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考试报名者与所考试报名单位中员工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
2、考试报名方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和交费的方法进行。在线报名时间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4:00,在线缴费时间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4月15日9:00起。报名和交费的网站为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1103xy.htm)。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根据公布的考试报名条件和职位需要,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置。
(三)定向招考。考试报名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不可以同时考试报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学员职位。
3、考试办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应聘。
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概要》在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4月18日(星期日)。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址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要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21日起,通过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查看。其中,定向招考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应聘,应聘包含心理健康测试、结构化应聘和体能评测。
应聘具体时间、地址及需要由招考单位公告,可于5月24日将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查看。同时,考生需要对是不是参加应聘进行第三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应聘确认后,招考单位将不再另行公告。
应聘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与学历证书原件和有关招考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能参加应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应聘的资格。
应聘期间,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由招考单位组织体能评测,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
4、体检和考察
(一)应聘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公安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5、录取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学院发送入学录取公告书。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好似时还参加了本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其他公务员类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程序自动终止。
6、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7、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饰费)。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障规范。学员在校期间不具备公务员身份。
8、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办学原则下,严格推行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练习,严格各项考核与评测。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可以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
学员合格毕业后,由上海公安学院颁发学历证书,并由上海公安局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定向分配工作。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9、疫情防控
结合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势,招考专题网站将在3月31日左右发布考试推行具体防控需要,考生务必准时关注并遵照实行。凡有不真实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手段的,一经发现,一律不能参加考试,导致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10、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159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22020799
附件: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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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通知已发布,本次共招录900人,报名日期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4:00,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不指定复习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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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通知
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上海公务员局、上海公安局组织推行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900名(其中女人90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考试报名对象
具备上海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获得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职员。
依据上海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相关需求,在本次招考900名总计划内,计划定向招考约38名(其中女人约2名)具备本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获得2018、2019、2020或2021届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具体招考人数将依据笔试状况在总招考计划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拨机制。
(二)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6、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考试报名,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赞同。对采取定向招考方法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能考试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不能考试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考试报名者与所考试报名单位中员工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
2、考试报名方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和交费的方法进行。在线报名时间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4:00,在线缴费时间为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4月15日9:00起。报名和交费的网站为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1103xy.htm)。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根据公布的考试报名条件和职位需要,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置。
(三)定向招考。考试报名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不可以同时考试报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学员职位。
3、考试办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应聘。
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概要》在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4月18日(星期日)。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址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要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21日起,通过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查看。其中,定向招考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应聘,应聘包含心理健康测试、结构化应聘和体能评测。
应聘具体时间、地址及需要由招考单位公告,可于5月24日将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查看。同时,考生需要对是不是参加应聘进行第三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应聘确认后,招考单位将不再另行公告。
应聘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与学历证书原件和有关招考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能参加应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应聘的资格。
应聘期间,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由招考单位组织体能评测,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
4、体检和考察
(一)应聘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公安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5、录取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学院发送入学录取公告书。
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好似时还参加了本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其他公务员类招录考试,且已进入录用程序的,本次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程序自动终止。
6、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7、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饰费)。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障规范。学员在校期间不具备公务员身份。
8、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办学原则下,严格推行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练习,严格各项考核与评测。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可以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
学员合格毕业后,由上海公安学院颁发学历证书,并由上海公安局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定向分配工作。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9、疫情防控
结合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势,招考专题网站将在3月31日左右发布考试推行具体防控需要,考生务必准时关注并遵照实行。凡有不真实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手段的,一经发现,一律不能参加考试,导致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10、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159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22020799
附件:2021年度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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