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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宁夏理工学院自主招聘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宁人社函〔2020〕65号)规定,

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宁人社函〔2020〕65号)规定,现就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2、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职员)2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情详见《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3、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职员可以面试: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好职业道德,可以履行事业单位员工义务;

4.拥有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将来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职员)学历学位的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将来出生);

6.符合《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下列情形的职员不能面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同意审察、遭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现在仍在记录期的;

6.单位定向培养职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现役军人;

8.一般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面试者不能考试报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通知发布之日后离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聘方法

本次对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应聘的方法招聘。对招聘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职员)的岗位原则上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招聘,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率超越1:1则增加应聘。

5、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知

招聘通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石嘴山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察

1.报名:

(1)报名日期为 6月8日8:30至6月15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面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2)报名方法: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

面试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各学习阶段获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与专业有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有效期限内的微信二维码)和《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附件2)Word版(一寸免冠最近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岗位名字+名字”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nxlgxyrsc@yeah.net。

对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备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有关证明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有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有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同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国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国外留学归国职员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宁夏理工学院将对面试职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常在面试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等方法公告资格初审是不是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面试职员视为舍弃,面试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3.资格复审

(1)对面试者的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面试者不符合面试条件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法进行,由宁夏理工学院负责。对面试者报名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面试者获得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址等内容将通过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法公告面试者。

(4)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职员名单在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舍弃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1.应聘由宁夏理工学院在石嘴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依法依规自主组织推行。

2.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开考比率(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减少应聘开考比率、降低招聘计划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进行通知。

3.当同一岗位报名且资格审察合格人数超越30人时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前20名的职员进入应聘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初试方法、时间、地址及有关事情另行通知。

4.应聘方法依据实质和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或说课试讲等方法进行,重点评测面试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5.应聘前5个工作日,通过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应聘通知,明确应聘的具体时间、地址、应聘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法公告面试者。

6.应聘总分为100分,应聘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7.应聘成绩即为最后考试成绩。同一岗位出现面试者考试成绩相同时,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赞同后组织加试。

8.考试成绩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9.应聘成绩于应聘结束后当日在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依据最后考试成绩结果排名,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合格人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宁夏理工学院根据规定负责组织推行。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

4.面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需要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怀孕考生体检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实行。

5.招聘单位或面试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赞同,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费由面试者承担,面试者申请复检的承担有关成本。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宁夏理工学院负责。

2.考察工作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面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并对面试者的面试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面试者存在本通知中所列不能面试有关情形的;不拥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好的记录的;其他不适合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面试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往届毕业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进行考察,待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及石嘴山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宁夏理工学院报石嘴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被聘用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公告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宁夏理工学院与受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聘用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面试者自愿舍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且最后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面试者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且最后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面试者中,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石嘴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其他事情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情或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依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准时在宁夏理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补充通知或公告,请广大面试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自主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置,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及有关规定实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自主公开招聘员工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需要提出回避。

(五)面试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维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致使招聘单位没办法公告有关事宜的,责任由面试者承担。

(六)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面试者提升警惕,谨慎防范上当被骗。

8、联系方法及地址

联系电话:0952-2210185

举报电话:0952-2012351、0952-2210112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附件:1.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2.宁夏理工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名表.docx

宁夏理工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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