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通知(第1号)
海南经济研究中心为海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责是拓展海南自贸港建设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全省经济社会进步策略、现代产业体系进步态势等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各类政策的建议;拓展经济形势和进步状况剖析,推进经济信息、经济数据归集和研究应用,帮助拓展宏观经济预测预警;拓展跨范围、跨地区重大项目初始谋划,为重大项目推行提供咨询评估服务;组织拓展或同意委托参与有关单位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与其他研究机构拓展交流合作,组织拓展学术研讨活动等。依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员工,具体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实战能力、重视研究成就、重视工作经验。
2、招聘范围、人数及岗位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有关岗位条件需要的5名专业技术岗职员。其中,考试报名者需要在报名时获得岗位条件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3、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省规定的薪资福利待遇。
4、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拥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与其他条件;
6.职位有有关工作经验需要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十月6日;
7.本次招聘职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职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赞同。
(二)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职员;
8.现役军人;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
10.拒绝、逃避寻求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失信被实行人;
12.具备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三)岗位需要
详见附件1。
5、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知
通过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9月19日 十月6日,后续有关通知在海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日期:2023年十月7日8:00十月20日12:00。
2.报名方法: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考试报名职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780)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在线报名包含提交报名表及上传照片、查看资格审察结果、准考证打印等环节,不同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需要。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低于2MB):
(1)《海南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并本人手写签名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上传);
(3)毕业证、学位证;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微信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职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上传);
(6)最近彩色免冠证件照;
(7)考试报名考生具备学术成就的,请在附件上传有关成就和佐证材料;
2023年十月20日12时后不再同意新用户报名。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十月20日12时前准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察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考试报名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十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可以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十月20日17时按时关闭。
4.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每位报名职员只能面试一个岗位;
(2)请维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公告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缘由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规范。考试报名职员所提交的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察
资格审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面试职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笔试资格审察。对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察,确定笔试职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率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率的,则相应降低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察结果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
2.应聘资格复查。应聘前对应聘职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同或原件不符合需要的,将取消面试职员的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应聘相结合的方法,先笔试,后应聘,笔试应聘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材料剖析与写作与经济学专业常识。笔试成绩合格线视笔试成绩划定,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高于参加该岗位笔试职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列为应聘人选。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率确定应聘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同时入围应聘。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舍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笔试合格职员不足1:3的比率,按笔试合格职员实质人数进入应聘,并于应聘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面试职员须携带报名需要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人选资格,在考试报名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职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应聘
(1)应聘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应聘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3)应聘考官为每组7人,从有关范围的专家里采取抽签的方法产生,但省经济研究中心和省进步改革委的职员不可以超越60%。应聘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应聘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应聘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应聘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应聘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
从达到应聘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职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平分的状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由省经济研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面试职员舍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且应聘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职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需要,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职员参与。
依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营业额、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知道,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报告。考察不符合需要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且应聘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职员,并按程序在省进步改革委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进步改革委进行调查处置,调查处置结果准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职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舍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考试报名同一岗位且应聘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面试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舍弃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职员确定后,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登记表》《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报送省进步改革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职员,由我中心发出《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聘用公告书》,并将《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聘用实行试用期规范,对第一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职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规范。招聘员工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实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
(三)公开招聘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同意监督。
1.海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0898-6539989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7、其他事情
本通知由海南经济研究中心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实行。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251639。
在线报名系统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
(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海南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计划表.docx
附件2.海南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5.一般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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