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通知为贯彻落实《大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公告》(大政办通〔2022〕23号)精神,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方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大理州卫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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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通知
为贯彻落实《大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州校园招聘工作的公告》(大政办通〔2022〕23号)精神,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方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大理州卫生医疗系统急切需要紧缺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进行校园招聘,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2、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校园招聘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13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岗位表》。3、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对象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综合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生。(二)考试报名职员应拥有以下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共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3.具备面试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与其他条件;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需要为18周岁-35周岁。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备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十月31日。(三)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名1.遭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遭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2.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吸毒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状况职员;3.一般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4.现役军人;5.201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与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考试报名时填报不真实信息而被禁考的职员;6.2023年十月31近日未办结离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7.参加校园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4、招聘方法和程序本次校园招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招聘工作州级岗位由州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县市及乡镇岗位由县市人社局和县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全程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具体招聘时间和地址由招聘单位或县市卫生健康局依据实质状况确定。(一)报名日期2023年11月1日8: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二)报名方法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的招聘形式,即依据各招聘单位意向,可互联网报名或组织有关单位到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综合大学(面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拓展校园招聘的方法进行宣传报名,不收取报名成本。符合招聘岗位报名要求及需要的报名职员,填写《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职业资格需要、诚信承诺书(附件3)、与最近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电子版等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以邮件方法发送至考试报名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主动联系告知招聘单位,或到现场招聘地址将有关材料交由招聘单位。考试报名同一招聘单位的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报名日期并按需要提交有关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其中,考试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要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法,认真填写《资格审察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校园招聘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岗位需要提交的执业资格证或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须于2024年8月31近日获得,凡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或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含合格证明),取消聘用资格。考试报名职员对《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在报名前与招聘单位联系。(三)资格审察报名结束后,将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察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要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其中,考试报名州级单位的,由州级招聘单位组织审察;考试报名县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审察。(四)考核方法依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应聘考核或笔试和应聘(或实作)考核两种方法进行。直接应聘考核或笔试和应聘(或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方法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使用应聘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测,应聘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考生应聘(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职员。方法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越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和应聘(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拥有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评测。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招聘人数和每一个岗位考试报名职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率确定拟进入应聘人选。应聘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应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成绩未达应聘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职员,不能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应聘考核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职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应聘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应聘成绩高者胜出。若进入应聘(实作)职员自行舍弃应聘资格,则依据缺额数,从考试报名该岗位职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自行舍弃应聘(实作)职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时间和地址由各招聘单位结合实质状况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法公告考生本人。(五)体检州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职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职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县市招聘职员由县市卫健局组织体检职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参检职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因考生舍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人考生,可按医嘱暂缓有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各招聘单位应在收到复检需要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六)考察体检合格职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议等办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状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状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七)公示州级招聘单位拟聘用职员由州卫生健康委、县市拟聘用职员由县市卫生健康局分别在同级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考生本人自动舍弃,不再安排递补。(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1.是往届生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2.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职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第三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职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校园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有关手续。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职员不能再参加强理州后续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九)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新招聘职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5、其他需要(一)考试报名职员、员工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守旧工作秘密,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等进行处置。(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不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考试报名职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三)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报名时需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根据毕业证上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字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进行严肃处置,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四)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五)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六)州级单位招聘工作进展状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查看;县市招聘工作进展状况、有关事宜在县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考试报名职员因查询其他途径的错误信息导致的考试报名失误,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负责。(七)考试报名职员应维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上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因为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或预留电话没办法公告到本人的,由本人负责。其他未尽事宜,以各招聘单位发布的公告为准。6、联系方法(一)各单位联系电话1.大理州人民医院(滇西地区医疗中心)联系电话:08722169392电子信箱:dlzyyrlzyb@sina.com2.大理州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8722190365电子信箱:34102589@qq.com3.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722125989电子信箱:dlzeyrs@126.com4.大理州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872-2196887电子信箱:dlzfybjy@126.com5.宾川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2-7148039电子信箱:rsk7148039@126.com6.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2-2299144电子信箱:dlswjjyxks@163.com7.弥渡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2-3095460电子信箱:mdwjrs@163.com8.南涧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2-8520276电子信箱:njwjxyzp@163.com9.永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2-6525156、18987085057电子信箱:ypwjjyzg@126.com10.巍山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2-6124337电子信箱:wjjrsb@163.com11.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872-2316481、0872-2316480(二)监督电话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72-2316499特此通知附件:1.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岗位表2.大理州2024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职员报名条件审察表3.诚信承诺书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26日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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