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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策略,塑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依据《关于拓展鞍山名校优生计划的推行建议(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质需要,拟面
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策略,塑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依据《关于拓展鞍山名校优生计划的推行建议(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质需要,拟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7名出色人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马上毕业或处于最后一学年的在校生,与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一般高校毕业生)。2、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本科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7日(含)至2005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含)至2005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含)至2005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四)具备好的品行;(五)拥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需要,详见《岗位信息表》;(七)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近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以已经获得的学历考试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均不能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3、招聘计划此次共招聘20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4、招聘步骤(一)报名和资格审察1、报名日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12时。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法。在报名日期内,面试职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报名条件审察材料)编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连同报名登记表(Excel版)共2个附件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附件2),审核职员通过邮箱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考试报名职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建议。每名考生只能考试报名一个岗位。通过审察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岗位。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需要等信息需要咨询时,面试职员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讲解说明。2、报名条件审察材料(1)《鞍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色人才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的扫描件;2024届还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所学专业,专业名字要与毕业证一致);(4)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本科生考试报名,还须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一般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试报名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6)考试报名条件中共党员岗位的须由所在党组织提供证明;(7)其他岗位需要的资格证扫描件电子版。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有关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面试资格。(二)应聘1、应聘人选的确定。本次招聘免笔试,不设置开考比率,所有符合岗位报名要求,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全部列入应聘人选。2、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可以聘用。应聘具体事宜将在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另行通知。(三)确定拟签约职员依据应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比率确定拟签约职员名单。应聘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分者看小数点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根据应聘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约职员。(四)签约签约时,面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9月1近日),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到市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承担。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面试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六)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需要回避的状况等进行调查知道,并对被考察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七)公示与聘用拟聘职员信息统一在鞍山人社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和鞍山人社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职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5、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试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6、其他(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通知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应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五)若毕业生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遭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面试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六)服务期限。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鞍山委组织部、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岗位信息表》(一)附件2:《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岗位信息表》(二)附件3:《鞍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参考中共鞍山委组织部 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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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策略,塑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依据《关于拓展鞍山名校优生计划的推行建议(试行)》(鞍委人才办发〔2023〕2号),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质需要,拟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7名出色人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招聘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马上毕业或处于最后一学年的在校生,与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一般高校毕业生)。2、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本科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7日(含)至2005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含)至2005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含)至2005年11月7日(含)期间出生);(四)具备好的品行;(五)拥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需要,详见《岗位信息表》;(七)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近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以已经获得的学历考试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的,均不能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3、招聘计划此次共招聘20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4、招聘步骤(一)报名和资格审察1、报名日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12时。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法。在报名日期内,面试职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报名条件审察材料)编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连同报名登记表(Excel版)共2个附件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附件2),审核职员通过邮箱对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考试报名职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建议。每名考生只能考试报名一个岗位。通过审察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岗位。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需要等信息需要咨询时,面试职员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讲解说明。2、报名条件审察材料(1)《鞍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色人才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的扫描件;2024届还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所学专业,专业名字要与毕业证一致);(4)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本科生考试报名,还须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一般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试报名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6)考试报名条件中共党员岗位的须由所在党组织提供证明;(7)其他岗位需要的资格证扫描件电子版。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有关材料,资格审察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面试资格。(二)应聘1、应聘人选的确定。本次招聘免笔试,不设置开考比率,所有符合岗位报名要求,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全部列入应聘人选。2、应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可以聘用。应聘具体事宜将在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另行通知。(三)确定拟签约职员依据应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比率确定拟签约职员名单。应聘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分者看小数点后第三位,仍同分者根据应聘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约职员。(四)签约签约时,面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9月1近日),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来,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公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到市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承担。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面试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面试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职员。(六)考察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需要回避的状况等进行调查知道,并对被考察职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职员。(七)公示与聘用拟聘职员信息统一在鞍山人社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和鞍山人社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职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职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置建议。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5、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试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6、其他(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职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通知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缘由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应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五)若毕业生未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遭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面试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六)服务期限。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鞍山委组织部、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岗位信息表》(一)附件2:《鞍山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出色人才岗位信息表》(二)附件3:《鞍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出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参考中共鞍山委组织部 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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