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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四川泸州纳溪区选调事业单位员工9人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泸州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纳溪区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员工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员工9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考试选调职位及需要公开考试选调具体条件详见《泸
泸州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纳溪区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员工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员工9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1、考试选调职位及需要公开考试选调具体条件详见《泸州纳溪区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员工岗位需要表》(附件1)。2、考试选调条件(一)公开考试选调的对象和范围泸州纳溪区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员工。(二)公开考试选调基本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试选调岗位职责。3.拥有本通知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与附件1需要一致(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14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4日将来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2月14日将来出生。5.参加考试选调者须符合有关调动或服务期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有关回避规定。(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2.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4.尚处于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职员;5.调动后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未满2周年的;6.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岗位不满3周年的;7.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8.其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的职员。3、考试选调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察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考试报名者只能考试报名一个岗位且不能考试报名本人编制所在单位选调岗位。2.报名日期:2023年12月14日9:00-12:00,13:30-16:00。3.报名地址:泸州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4.报名与资格审察时所需材料:(1)泸州纳溪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员工报名条件审察表1份(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毕业证等岗位需要的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5)赞同考试报名建议1份(须经编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附件3)。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合格后随即发放《应聘公告书》。考试报名职员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二)开考比率所有岗位开考比率为2:1,达不到开考比率的,取消该考试选调岗位。报名和资格审察结束后由纳溪区人社局在泸州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范围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上公布,未达到开考比率的取消考试选调岗位。(三)考试1.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结构化应聘方法进行,应聘满分为100分。2.应聘时间地址:具体应聘时间地址详见《应聘公告书》。3.本次应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可以进入下一环节。4.应聘成绩在应聘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四)考核和递补依据选调名额,根据考试报名者的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的职员(成绩并列的,第三组织应聘进行筛选)。1.考核。依据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合适程度进行全方位考核。突出政治标准,深入知道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状况,深入考核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核,重视考核工作实绩,加大作风和廉政状况考核。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与其他需要核实的状况。2.递补。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舍弃等缘由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考试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一同研究是不是递补。(五)公示与调动对考核合格的职员,由纳溪区人社局在泸州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范围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 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不符合考试选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缘由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职员,按程序研究后办理调动。4、其他事情(一)本次考试选调不收取任何成本。(二)考生须维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缘由没办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三)为确保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试报名者需要严格实行有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职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5、通知讲解权本通知由泸州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法规实行。咨询电话:0830-4294906监督电话:0830-4292585附件:1.泸州纳溪区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员工岗位需要表.xlsx2.泸州纳溪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员工报名条件审察表.xls3.赞同考试报名建议.docx泸州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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