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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员工通知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

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推行方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告》(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员工。现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采取考核的方法进行。

2、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教育职位(43名)

1.我市为涪陵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30名;

2.我市为涪陵区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11名;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涪陵籍公费师范生2名。

(二)卫生职位(2名)

我市为涪陵区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全科医学生2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

3、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拥有国家规定的职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实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职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通知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员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人高考察的拟聘用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别的人员不能考试报名。

(二)年龄计算

本通知所需要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8月27日及将来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考试报名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获得的毕业(学位)证书考试报名。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现场资格审察时(应聘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资格审察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有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字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职位所需要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察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察。

(四)特不要说明

本通知所指以上以下以前将来均包括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通知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通知发布之日计算。

本通知所指2023届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职员。

本通知需要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察时提供。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职员报名面试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日期

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址

教育职位:涪陵区教委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23-72880655。

卫生职位:涪陵区卫生健康委708室,咨询电话:023-72372513。

(三)资格审察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法进行资格审察,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面试职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考试报名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领取《考试考核公告书》,按《考试考核公告书》上载明的时间、地址和其他有关需要,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公告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面试职员说明缘由。

5、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结合应聘考核的方法进行,凡资格审察合格职员全部进入应聘。

(一)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考核

成绩计算:以考生学籍档案中大学期间成绩单记载的必学课成绩平均分作为学业考核成绩。

(二)应聘

应聘具体时间、地址详见《考试考核公告书》。

应聘项目为专业应聘、综合应聘,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时间均高于10分钟。其中,专业应聘采取专业常识答辩或试讲的方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教师职位专业应聘采取试讲(备课+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每一学科备课时间均为20分钟,试讲时间均为10分钟,其中:特教教师职位试讲学科为生活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职位试讲学科为小学习语文或小学习数学,幼教教师职位试讲学科为幼教;临床职位专业应聘采取专业常识答辩方法。综合应聘方法为结构化应聘,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剖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应聘根据《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应聘方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实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参加应聘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学业考核成绩50% +专业应聘成绩30% +综合应聘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6、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职位名额,依据考试报名职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职位实质需要实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员工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成本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有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赞同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7、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职位(需要选岗的职位详见附件1),由体检合格者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没有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专业应聘成绩、学业考核成绩、综合应聘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点均完全一致,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能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8、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职员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内容包含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状况、平时学习工作状况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准时公告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考察方法》《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实行,坚持凡进必审哪个审察、哪个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察拟聘职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职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不是属实,并重视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看等方法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状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实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缘由。

对考生的资格审察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面试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舍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9、公示

拟聘职员在重庆涪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fl.gov.cn/)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拟聘用职员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情。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缘由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10、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职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职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健全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重庆有关规定实行。

公开招聘的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职员或招聘工作有关职员隐瞒有关状况导致职员条件不符合公招职位条件需要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职员一经聘用,按其入学前签订的《协议书》实行,服务期期间不能向区外的其他单位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1、纪律需要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要紧途径,需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员工方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公告》(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同意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试报名职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中止聘用;发现考试报名职员提供不真实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试报名职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通知需要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员工。

十2、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72880655;

区卫生健康委:023-72372513;

区人力社保局:023-72232700。

(三)本通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讲解

重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状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涪陵区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员工通知职位大全.xls

附件2:重庆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

附件4: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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