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人事代理招聘员工通知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人事代理招聘3名员工,实行编制外聘用,现将招聘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基本状况
单位名字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师范大学 | 核定收入支出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 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
2、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近日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人事代理招聘员工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有关职位条件需要和本通知其他需要的职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23年7月31近日获得符合职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考试报名者需要在报名时获得符合职位条件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是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考试报名者应同时拥有以下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拥有本通知具体招聘职位需要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其中,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考试报名职位的学位资格需要相符;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字,应与拟考试报名职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需要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考试报名条件者,请不要考试报名,不然取消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赞同。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赞同。
2.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根据国家及四川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事业单位的。
3、招聘职位、名额
本次招聘的员工不占国家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校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职位见《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
4、报名、交费、公布职位调减及退费
(一)时间安排(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状况,本次招聘或许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状况将提前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予以发布,请考试报名职员随时关注变化状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1.在线报名:2023年6月28日09:00至7月3日17:00。
2.在线缴费:2023年6月28日09:00至7月4日12:00。
3.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4.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线报名、在线缴费方法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入口: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下同)官方网站。
(三)报名程序
1.明确需要。考试报名者登录报名入口后,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详细知道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与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内容,依据自己状况选择完全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一个考试报名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注册。考试报名者须按互联网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试报名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最近免冠正面证件照。考试报名职员可下载并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置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没办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可以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察合格的考试报名者,在网上选择面试职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人事代理招聘员工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最后资格审察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察。本次笔试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互联网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察合格。考试报名者最后是不是符合所报职位条件需要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的应聘资格审察、考核中的复核的结果最后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规范的,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确认交费。考试报名者按互联网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依据四川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四川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交费成功后将不可以再更改报名信息,除职位取消状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舍弃。
6.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试报名者,须准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报名网站,按互联网提示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供应聘资格审察时用。
(四)职位调整
招聘职位的有效考试报名人数(以交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通知规定的笔试开考比率的,由四川师范大学调减该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状况,由四川师范大学于2023年7月5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交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考试报名者,四川人事人才考试评测基地将于2023年7月7近日通过互联网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准考证打印
在线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在考试当天,考试报名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准考证打印,与有关证件不符合规定需要而影响考试的所有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行承担。
5、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包含笔试和应聘。
笔试开考比率为有效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之比高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应聘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使用集中闭卷考试方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每一个职位笔试科目为1科,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范围主要为考试报名职位的学科专业常识和职业综合常识。不指定参考教程。
3.笔试时间地址。
笔试定于2023年7月15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考试报名者,视作自动舍弃,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2023年7月20日17:00前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考试报名者请自行登录查看。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试报名者,可于2023年7月21日12︰00前发送邮件(主题为:分数查询申请+考试报名者名字+准考证号)至邮箱rsc@sicnu.edu.cn申请分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分数查询结果于2023年7月24日16:零零后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应聘
1.应聘方法。
(1)专任教师职位: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职位编码为202301-202302的职位)。
(2)实验教师职位: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职位编码为202303的职位)。
应聘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确定参加应聘资格审察职员。我校依据各具体招聘职位参考职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率确定应聘入围资格审察职员。与最后一名应聘入围资格审察职员笔试成绩相同的职员,一并确定为应聘入围资格审察职员。
3.应聘资格审察手续的办理。应聘资格审察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及职员名单于2023年7月25日18:零零后由我校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不再另行公告,请考试报名者注意查阅。
获得应聘资格审察的参考职员请根据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址办理应聘资格审察手续:
①《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登录考生账号自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若考试报名职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字是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状况的证明原件。若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的职位条件有专业方向需要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若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的职位条件有本科专业需要的,需提供本科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和复印件1份。
其中留学回国职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四川师范大学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最近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应聘公告书用); ⑤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⑥在职职员应提供外贸原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⑤项为必须具备材料(⑥项依据考试报名职位条件需要提供)。不可以按需要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与未按时参加资格审察的,视为自动舍弃其应聘资格。
应聘资格审察中因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取消应聘资格与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察自动舍弃其应聘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职员参加应聘资格审察。依次等额递补获得应聘资格审察的职员,由我校依据考试报名职员在《考试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应聘资格审察当日直接公告其在规定的时间、地址进行资格审察。因递补职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致使不可以递补参加应聘资格审察的,视为自行舍弃,责任自负。
通过应聘资格审察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应聘费的应聘职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应聘公告书》。
4.应聘时间及地址。应聘的时间及地址详见《应聘公告书》。
应聘当日,应聘职员凭应聘公告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应聘公告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址按时到应聘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舍弃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应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应聘人选。
如因应聘入围资格审察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质参加应聘人数低于规定的应聘入围比率时,应聘正常进行。如某招聘职位实质应聘职员未形成角逐(即参加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该职位应聘职员应聘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主要范围。
(1)专任教师职位:重点考核考试报名者个人专业素质、语言表达、教态、教学办法、专业常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试讲题目在办理完毕应聘资格审察手续后发放,专业答辩在试讲结束后,由应聘考官向考生提问进行现场答辩;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有关需要在办理完毕应聘资格审察手续后发放。
(2)实验教师职位:重点考核考试报名者个人专业素质、语言表达、教态、教学办法、专业常识运用、专业技能能力与与考试报名职位有关的职位常识及考试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等。试讲题目在办理完毕应聘资格审察手续后发放,专业答辩在试讲结束后,由应聘考官向考生提问进行现场答辩;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有关需要在办理完毕应聘资格审察手续后发放。
6.应聘成绩公布。考试报名者的应聘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试报名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应聘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师范大学于应聘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实质参加应聘职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应聘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6、体检
(一)体检职员确定
依据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报名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职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职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试报名者依次按应聘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职员;若以上要点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应聘,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方法〉的公告》(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公告》(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有关条约的公告》(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需要实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址
体检由四川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址及职员名单随应聘职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参加体检,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公告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职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职位因体检职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根据参加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职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下同)。如该职位所有参加应聘的职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7、考核
四川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职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状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评测在体检当日由四川师范大学组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考试报名有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试报名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考试报名资格与通过考核的考试报名者在公示前自动舍弃出现的空额,按该职位参加应聘考试报名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职位所有参加应聘的职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8、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职员,并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含拟聘职员的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职位需要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状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与该职位招聘条件等基本状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名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法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我校依据状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职员。
公示后,因拟确认职员弃权等缘由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9、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职员由四川师范大学公告办理聘用手续。
10、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员工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同意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职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
十1、特别提示
1.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状况,本次招聘或许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状况将提前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予以发布,请考试报名职员随时关注变化状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试报名者不主动、不按需要登录有关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致使本人未能按需要参加笔试、应聘、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考试报名者确保联系方法正确、畅通。不然因没办法与考试报名者获得联系所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十2、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4768068/84761200(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互联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四川人事人才考试评测基地)
监督电话:028-84761400(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人事代理招聘员工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职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需要 | 笔试开考比率 | 备注 |
1 | 舞蹈学院 | 专任教师 | 202301 | 1 | 详见通知 | 1986年1月1日及将来出生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音乐、戏剧 | 3:1 | 工作地址:四川成都 |
2 | 专任教师 | 202302 | 1 | 详见通知 | 1986年1月1日及将来出生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舞蹈、音乐与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方向)、音乐与舞蹈学(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 | 3:1 | ||
3 | 实验教师 | 202303 | 1 | 详见通知 | 1986年1月1日及将来出生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舞蹈方向) | 3:1 |
四川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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