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6070 111 11 11 11 11
归纳概括 文章 文章写作 贯彻执行题 
  2023年山东滨州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536人通知(第二批)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7
2023年滨州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通知为贯彻落实《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公告》(鲁政办字〔2021〕137号)、《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公告》(滨政办字〔2022〕5号)等需要,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职员,促进

2023年滨州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公告》(鲁政办字〔2021〕137号)、《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公告》(滨政办字〔2022〕5号)等需要,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职员,促进就业困难职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职位536个(见附件1),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员范围和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职位的安置范围

城镇公益性职位的安置范围是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职员,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职员:是指本行政地区内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无人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镇家庭;

2.城镇大龄失业职员:指登记失业的4050职员(女人40周岁、男士50周岁以上的职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失业职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员;

5.残疾人;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职员;

7.登记失业的16-24岁(周岁)年轻人群体;

8.二孩母亲群体。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职员应具备惠民县户籍或在惠民县居住六个月以上(需提供六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具备职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符合招用单位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职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2、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职位招用职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职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察、民主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日期

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023年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

(三)报名审察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滨州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职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最近免冠2寸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职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两份(已婚职员另须提供配偶及其家人的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两份);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二孩母亲需提供:生育两个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同批次考试报名多个用人单位。报名职员名下需无营业执照、无在职参保,报名职员资格审察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职员范围为资格审察合格的职员。

2.由各用人单位对资格审察合格的职员进行民主评议。

3.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出具《xx(单位名字)关于公益性职位招聘有关状况的说明》及民主评议有关材料并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就业人才7号窗口)。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惠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uim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职员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以劳务派遣等方法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公益性职位用工协议一年一签。

3、薪资待遇与工作期限

薪资待遇:职位补贴标准根据高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职员实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行。详见《2023年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

城镇公益性职位期限一般低于3年,之前享受过社保补贴的,与城镇公益性职位期限合并计算(低于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第一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4、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请维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缘由错过要紧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职员要严格根据招聘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

3.资格审察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4.个人申请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5.最后录用决定权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附件:1.2023年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信息表(第二批).xlsx

2.滨州惠民县城镇公益性职位招聘职员报名登记表.docx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9日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专题
公务员考试网最新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热门文章
公务员考试网推荐
 
网站留言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信息反馈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2007-2023 甘肃公务员考试网(www.gsgwyw.com)
Copyright © 2007-2023 www.gsgwyw.com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