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员工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有关考生:
经研究,拟定于5月25日进行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应聘,5月26日进行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员工应聘。依据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应聘对象的考试报名职员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4年网络情人节9时至15时在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三楼进行,采取各招聘、选调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法进行。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其他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与其他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缘由或单位签约盖章等缘由没办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职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考试报名职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舍弃应聘资格。其空缺应聘资格在该职位笔试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限考生本人参加。本人因故不可以参加的,可委托别人备齐有关复审材料代审,但须提供复审委托书。
5、参加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应聘考生须在应聘前3天,向选调单位提供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
附件1:2024年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2:2024年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3:工作历程证明.docx
附件4: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附件5:赞同考试报名证明.docx
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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